关于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4/08/20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学校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资助金额及研究时间

 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100万元/项;

 2、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3、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20万元/项;

 5、面上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6、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7、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申报人应为2023级大学本科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8、联合基金项目包含区域联合基金项目12个(阳市、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7个(省教育厅、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省地质研究院、医卫行业),高校联合基金项目2个,企业联合基金项目9个,具体资助方向和资助金额请查看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项目研究时间统一为3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为学校的科研人员。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为外籍,须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学校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每年在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3、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术带头人1人,自主组建团队,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应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

2.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申请当年未满58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应当属于同一依托单位。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男性年龄未满42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男性年龄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者未满37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未满58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男性年龄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实行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基金;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3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获得过省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获得过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获得过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根据中央及我省有关部门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含国家高层次引才计划创新人才、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等)支持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过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不含青年类)、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湖湘青年英才(“荷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4、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四、申请书撰写要求

 1、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202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为不了解省自科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的现象。

 2、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在申报系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

 3、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规范填写个人简历,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含有涉密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该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4、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5、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6、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七部分。

 7、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了解其资助原则、主要的资助方向和有关事项要求等。

 五、申报程序

 1202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请登陆“湖南省科技云平台”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各申请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3申请人请在2024年9月20日之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填报并提交;科技处于9月21-25日对项目进行集中审核、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方式

 1、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84586799

 2、学校联系人:杜哲儒、李杰,84638276

附件: 1.202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合作协议

       4.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

      (附件已发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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