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特色林草种质资源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总结运用好第一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阶段性成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征集一批在省级普查中发现的对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特色林草种质资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新发现资源。普查中发现的新种和种内新变异类型,包括新种、新变种、新亚种等。
(二)地方特色资源。当地特有的具有特殊价值的资源,如地方品种、名优特异品种、农家栽培品种等。
(三)特殊分布资源。分布区域具有特殊性的资源,如在水平分布、海拔高度、生境条件等方面首次记录到的资源。
(四)特异性显著资源。在表型、品质、抗性等方面特异性显著,对良种选育、种质创新、基础研究等具有重大研究或利用价值的资源。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以省 (含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 )为单位开展推荐。每个省推荐不超过10份资源,每份资源均需填写基本信息表 (见附件1 ),并提供6张能够展示资源基本特征的照片。
(二)遴选发布。我局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的资源进行遴选,按程序发布一批特色林草种质资源。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确保推荐的资源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知识产权明确,信息详实准确。鼓励各省开展特色林草种质资源发布工作,在推动资源合理利用的同时,积极宣传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成效。
(二)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和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校科技处。表格电子版及种质资源特征照片同时发至指定邮箱281069308@qq.com。照片应为JPG格式,规格不低于5M,文件名为照片内容,如:XX (种质资源名称)叶、花、果实等。逾期视为不推荐。
四、联系方式
校科技处:徐辉,李莎 电 话: 0731-84638416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司:吴府胜 电 话: 010-84238711
附件:1.特色林草种质资源基本信息表
2.推荐特色林草种质资源汇总表
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1-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