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长沙市芙蓉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长沙市芙蓉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相关建设要求,因部分项目退出或不符合验收要求,为加快推进芙蓉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现就芙蓉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补充申报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种业数字云平台
遴选3-5家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具备全球化支撑能力的大数据运营中心、现代种业精益化管控系统、科研大数据商业化“智种云”系统、一站式用户直连云系统、种子智造平台,重点加快建设种业推广信息化服务公共平台和种业推广大数据平台等。
(二)隆平稻作文化中心
遴选1-2家项目实施单位,新建或改建种业稻作文化中心,广泛传播杂交水稻文化和隆平精神,宣传推广湖南省丰富的种业资源和育种成效。
(三)水稻种子加工基地
遴选3-5家项目实施单位,深入推进适合机械化制种的水稻新品种选育技术等种业关键技术的完善与应用,开展水稻优势组合机械化制种技术和配套加工设备、生产中试线研发,完成省本增效型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技术及配套生产加工设备关键技术研发,建设种子加工研发实验室,并完成中试生产线、分选设备研发,推动生产车间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提升。
二、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定向委托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机制组织实施,支持方式分为三种:
1、定向委托政府部门投资建设或国资公司承担的项目,严格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17]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实行直接拨付资金制度。
2、竞争择优高校、科研院所机构等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采取“事前资助和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支持方式。项目立项后,按预算拨付20%的启动资金,现场检查结果合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完工报告或财务决算报告达到预算标准后,拨付剩余全部财政资金。
3、竞争择优企业、社会团队等其他类型单位承担的项目,主要采取“事后补助”的支持方式,现场验收和财务审计均达标后一次性拨付,按照不高于总投资30%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在芙蓉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其它社会组织等;
2、多个单位组成的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必须为芙蓉区内注册企业,应与其它单位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任务分工,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上报申请资料。牵头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或科研管理制度;
4、科研项目需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技研发优势;
5、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技人才队伍、场地、技术装备和研发投入(对纳入全社会R &D经费统计范围的单位,将查验其相关统计数据);
6、无不良信用记录;
7、专项资金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的投资补助,不得用于建设产业园的楼堂馆所,不得弥补企业、合作社等经营组织亏损,不得用于明令禁止的其他支出事项。
8、项目必须有前期基础,2022年能完成建设和验收,实施期限为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申报事宜
申报单位根据公告内容,填报《芙蓉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书》及项目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详见附件1),同时将项目申报电子文档和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406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长沙高新区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咨询电话:姜帆 0731-84630979 18627315718
长沙高新区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