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有关通知要求,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注意事项
1、此次项目结题的具体要求,请参照“2018年项目结题工作流程表”(附件1)。
2、项目负责人(详见附件2)登录基金委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按要求(详见附件3)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3、撰写结题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项目负责人应参照《项目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并按照项目支出明细据实填写经费决算表,经费开支与预算不符时,应在经费使用说明栏内加以详细说明。在结题报告提交之前,项目负责人须先到计划财务处科技经费科核对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结余经费在项目结题后还可再使用2年。
5、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基金委将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6、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二、纸质结题材料受理
时间:2019年2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地点:科技处103室基础研究管理科。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科学技术处联系人
李 杰 办公电话: 84618034(8034)
伍小松 办公电话: 84635409(5409)
2、计划财务处联系人
陈凌健 办公电话: 84617038(7038)
陈良凤 办公电话: 84618719(8719)
附件:
1、2018年项目结题工作流程表
2、2018年度需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填写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