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 2018] 519号《关于2018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高校自身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优势与特色,主动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整体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水平;优化科研机制,进一步推进科教融合,加强高校科研队伍建设,促进科研为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服务,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
二、项目设置与申请条件
1、项目类型: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2、重点项目主要面向本科院校省“双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8年1月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优秀青年项目面向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面向省“双一流学科”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到2018年1月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4、一般项目面向所有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8年1月1日止)。
5、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8年1月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项目推荐
1、省教育厅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可推荐上报“双一流学科”重点项目18项,所有学科其他重点项目14项,“双一流学科”青年项目20项,所有学科其他青年项目16项,一般项目48项,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我校的8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每个平台可申报1项开放基金项目,由平台负责人组织申报,经平台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相关学院报送科技处。
2、 “双一流”学科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由“双一流”学科点进行择扰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所有学科其他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不超过3项。“双一流”学科所在学院应做好协调工作,不可重复推荐。
四、注意事项与限项规定
1、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重点科学研究项目的创新性,避免重复立项,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国内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开放基金项目在申报时即可以进行查新,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将在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后,通知项目申请人进行查新)。湖南农业大学图书馆具备科技查新资质。
2、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项目。已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能申请新的项目。
3、本次申请(包括申请人和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参与者)的项目总数合计最多2项。已参与2个项目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新项目。
4、已经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一般项目为前期培育项目,具有正高职称或国家级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一般项目,已主持过教育厅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申请一般项目。
6、科技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人员超项、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直接予以淘汰,且不接受修改或替换。
7、省“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应在项目申请书中“依托学科是否为双一流学科”栏目和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中“备注”栏填报和注明,且项目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
五、申报流程
1、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登记申报。申请人登陆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依次点击“科研项目”─“我的项目”─“项目申报”─“2018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填报相关项目信息,将项目名称和项目组全体成员填写完整。
2、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各单位的申请账号及密码与去年相同,如忘记或首次申请的请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人凭申请账号、密码用IE游览器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请书模版(系统于12月1日开放,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和申报须知进行填报;如有人员超项,申报系统中的“是否超项”栏将会显示“是”。填报完成后上传提交至系统,生成有“未推荐”状态水印的申请书。
3、12月7日前,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简单装订),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清单(用word做一页纸)、代表性论著首页、授权专利(品种)、科学技术奖励等,顺序与附件清单保持一致。各单位按《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格式进行汇总,经科研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表和纸质申请书报送科技处,汇总表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5、12月12日前,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上报教育厅的项目,在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推荐操作,通知自然科学类的重点项目申请人进行国内科技查新。
6、12月14日前,申请人导出已推荐状态的申请书(右上角有二维码),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材料,白色铜版纸装订)一式2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项目组成员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合作单位的,应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7、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
六、联系人
联系人:吴 专 84618718(8718) hnndskb@163.com
系统保障咨询:钟坚成,QQ号码:22727721
附件:
1、项目申报须知
2、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3、项目申请情况表(学院汇总)
4、科技查新委托单(自然科学类开放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