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一批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实施细则》(湘科政字〔2012〕188号,以下统称“实施细则”)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开展第十一批省级科普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1、重点支持能向社会公众开放,以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传播和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开展经常性群众科普活动,示范作用显著、社会影响广泛的单位或机构。
2、突出我省科普资源优势,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科普工作机制。注重普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理念,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等,以生动、浅显的方法和形式将高新技术科普化。
3、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充分挖掘现有科技资源,着力于农村科普、民生科普和民俗文化科普等,组建一批特色科普基地,提升公民科学素养。
二、申报条件
具体请参照《实施细则》第五、六条(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书。登陆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61.187.87.49/pms-hn/,原项目申报老系统)注册后登录,填写申报书,与申报相关的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传。已注册过的申报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注册,申报单位密码可向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
2、学校初审、推荐。学校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严格审核,并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意见表见附件1)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3、会议评审时间另行通知,接到通知后,须准备以下材料:通过系统打印的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简装成册,一式六份),基地展示有关视频短片(5分钟以内)、汇报PPT(10分钟以内)。
四、相关配套政策扶持
1、授予“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牌匾,并向社会予以推介。对建设成效显著,示范作用突出的科普基地,在省科普专项计划中择优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2、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3〕416号)精神,经我省认定的省级科普基地可享受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日期为2016年9月14日至10月10日。逾期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受理及系统保障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贾晓玲
联系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项目申报咨询QQ群号 468061324
2、学校联系方式: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胡泽友
联系电话:84638276
附件:请登录校科研管理系统后在本通知中下载
1、湖南省科普基地现场考察意见表
2、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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