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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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工作安排,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资助对象和强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等。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为20万元。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金额。
三、申报范围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全部26个学科,其中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由各单列学科规划办分别受理。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鼓励退休科研人员申报。
2.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须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少数民族文字成果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3.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目前先进水平。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申报成果须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5.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
(8)同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
(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1)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五、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通过同行专家推荐或出版社推荐,由个人申报。本次项目申报和受理全部通过“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者登陆“科研管理系统”,依次点击“科研项目”-“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进行申报。
2、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和推荐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8份;
(3)申报成果5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4)电子光盘2份,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二)时间要求
1、2015年3月7日前,申请者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上传到 “科研管理系统”,并打印相关材料提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和逾期报送的材料。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一律实行通讯评审。计划于4月(3月7日以前申报的)、10月(9月10日以前申报的)各集中通讯评审一次,逾期申报的将转入下一个评审批次。
(三)其他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2、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参考《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附件4),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 吴 专 84618718
侯胜鹏 84617039
报送地址:科技处103室
E-Mail:hnndkjc@163.com
附件:(科研系统下载)
1、暂定的56个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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