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上半年)

时间: 2015/06/06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每年6/12月各受理1次,本次为上半年批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12015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之前已申请结题但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其它年份的逾期未结题项目(附件1-2)。

2、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但立项须满两年)。

二、具体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且直接影响我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

2按照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结题同时通过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结题报告需同时进行网上填报,本次系统从61开始开放)。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三、项目结题程序

(一)纸质结题材料填报。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材料,交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纸质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附件3),连同证明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简单装订即可。请在论文标注上作好醒目标识,以便审核。

(2)《研究报告》(附件4),一式2份。

2、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包含已拟好的结题验收专家意见,模版在附件3中)。

3、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的纸质结题材料汇总后报送科技处。受理日期:201569-10日。

(二)结题材料审核评议。620日前,科技处审核结题材料,组织专家集中评议、签署结题验收意见(3-5名高级职称专家,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1/3,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签字盖章后返回1份材料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也可以自行联系专家进行评议)。

(三)结题内容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IE游览器打开《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选择“结题登录”用户,用户名:项目编号,密码:负责人姓名(汉字),进入系统后找到自己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点成果申报,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上传成果附件,最后把有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学校已盖章)的那一页扫描后的电子图片上传到系统中相对应的位置。完成后点击申请结题,上传到学校科技管理部门。

(四)学校网上推荐。项目负责人完成以上全部程序后,科技处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结题项目在系统中进行推荐上报。

(五)教育厅审查通报。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补充说明

本次不能结题的项目,可于12月结题。项目结题的结果将作为计算有关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题率”的依据和2016年教育厅项目推荐指标的参考。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相关科室联系。

联系人:刘双清(自科类项目)  84618034(8034)  Email: hnkejichu@aliyun.com

吴  专(社科类项目)  84618718(8718)  Email: hnndkjc@163.com

 

附件:(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下载)

1、2015年到期需结题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自科类).xls

2、2015年到期需结题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社科类).xls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模版).doc

4、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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