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进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1/12/06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进展与结题工作现已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结题

1、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下载相关空白表格,并按照表格的说明和正文撰写提纲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

2、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国家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3、各项目负责人在撰写结题报告时,要对照计划任务书和相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如实填写,项目完成的论文等研究成果要进行标注,必须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此类成果可在结题后3年内通过基金项目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提交。

4、国家基金委对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审计时,明确指出基金项目决算必须与使用情况相一致。各项目负责人应参照《项目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并按照科技处科技经费科提供的项目支出明细据实填写经费决算表,经费开支与预算不符时,应在经费使用说明栏内加以详细说明。

在项目结题报告提交之前,项目负责人须先到科技处科技经费科核对经费使用情况,填写过程中科技经费科可以提供咨询、指导。《经费决算表》须由项目负责人到科技经费科(计财处207室)、审计处(思渊馆218室)审核、签章后,与结题材料一并交学校科技处。

5、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6、请各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以备审查。

7、各项目负责人须在2012221前完成项目决算表,登录国家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结题报告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与附件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铜板纸封面),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后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管理科102,经科技处审查后统一报送国家基金委。

注:《结题报告》中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地方有三处(项目负责人承诺、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

二、关于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1、请相关基金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下载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空白表格,并按照表格的说明、正文撰写提纲认真填写。

2、项目负责人应对照《计划书》及《申请书》相关内容如实填写本年度开展的研究工作情况,未按计划完成进度的须详细说明原因。

3、《进展报告》由报告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报告正文须严格按照提纲撰写,要求层次分明, 内容准确。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进展或研究成果、计划调整情况等,须在报告中如实反映。

4、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科技处科技经费科(计财处207室)提供的基金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如实填写基金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并填写下一年度经费预算。经费使用情况须给出具体说明。

5、《进展报告》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进展报告》纸质文件与附件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1份铜板纸封面),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后在20111226前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管理科102,由科技处审查后统一报送国家基金委。

  三、附件材料要求

    1、附件材料要求列出成果清单。论文为已发表或已有录用通知的论文,并标注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未正式发表的请不要提供复印件;其他成果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标注的地方请用记号笔标出。

    2、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通知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上传电子文件,提交纸质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双清    846180348034    QQ交流群:174742333

 

 附件:

12011年度须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科研管理系统-通知公告下载)

22011年度须提交进展报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科研管理系统-通知公告下载)

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