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制定出台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

时间: 2009/03/30   作者: 谭洁   点击:

  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进一步明确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构建布局合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重大专项管理体系,以体制机制推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科技厅近日对原《湖南省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流程》。

  与原省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重大专项的顶层设计,明确了重大专项立项程序,对于重大专项立项实行“四评三审”制,“四评”包括对重大专项建议的专家咨询、对备选重大专项的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和已立项重大专项的经费预算评审,“三审”包括审定进入程序的备选重大专项、审定重大专项的立项、审定重大专项的目标任务和经费配置,确保重大专项立项的科学和民主;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专项组织实施主体即省科技厅、首席专家及承担单位的职责,确保对重大专项实行制度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重大专项实施和验收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落实追踪问效制度,确保重大专项的实施绩效。

  《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流程》是对《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具体落实。该工作流程重点明确了省科技厅参与重大专项管理各方即重大专项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办)和执行处室的职责及重大专项管理工作流程;明确了执行处室全过程跟踪管理和项目办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两条线”管理体制,确保重大专项各项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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