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沙市2024年创新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提高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供给能力,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全力推动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现就长沙市2024年创新平台培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拟申报2024年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培育条件
1.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包括高端装备产业、新材料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及智能网联产车产业、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
2.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3.管理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4.2023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数、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须达到各类平台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4)。同时还须分别符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2017]287号)、《长沙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长发改创高[2023]8号)、《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规[2021]548号)明确的其他基本要求。
三、工作要求
1.有关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基本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附件表格填报基本情况,报送至所在地的街道(园、局)。
2.各单位对申请储备的平台进行认真审查,并于3月21日前将附件表格发送至校科技处邮箱kjcxmk2020@163.com
3.2024年各类平台的认定从培育库中择优推荐,未进入培育库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饶桂芳 84683209
校科技处联系人:李莎 84638416
附件: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基本情况表
科技处
2024年3月14日
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基本情况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