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公室要求,2021年度立项的省自科基金项目需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1.2021年度立项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在系统中结题;2.杰青、优青项目在系统中先提交结题材料,再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会议结题;3.省市联合基金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材料,再由市州科技局组织验收(见附件1)。
二、结题方式
1.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填报,帐号密码与项目申报时相同,平台网址: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2.提交科技报告,同时填报结题材料。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一栏请参照以下格式自行填写:“项目针对/围绕XXX问题,采用XXX的研究方法,开展了XXX方面的研究,解决了XXXX的问题,取得了XXX研究成果(不要涉及论文,专利具体数量等),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方向具有XXX科学意义,具备XXX应用前景/产生了XXX经济效益。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项目结题条件,同意申请结题”。并请自行联系3名省内高级职称小同行的专家签字(不可为项目组成员)。
2.“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章处,由科技处统一办理。10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该页其他相关内容填写后,单独打印该页纸质档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报送一教218室。项目负责人扫描该页并在结题报告电子档相应位置替换原来的空白页,以生成结题报告PDF格式上传系统。
3.附件要求:10月11日前上传经费决算表[附件2,个人签名,前往计财处科研研经费管理科(一教127室,陈老师)签字盖章→再到审计处办公室(一教225-2室,夏老师)签字盖章→后到科技处办公室(一教221-3室,陈老师)签字盖章];上传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高级别项目合同书、代表性论文(结题项目编号高亮)、其他等。
四、时间要求和其他事项
1.10月13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科技厅信息系统完成科技报告、结题报告提交。
2.如项目成果未达到结题要求,请在系统平台中申请延期一年结题。
3.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须先在系统中申请事项变更。
附件:1.2023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需结题清单(已单独发送各学院科研秘书)
2.经费决算表
联系人:杜哲儒、李杰 联系电话:84638276
科技处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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