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二、时间安排和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全盘谋划,认真做好本单位自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积极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2、学校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0日截止。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撰写工作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注意: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科技处将于3月11日-16日按照申请人提交先后顺序,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退回修改,逐项完成申请项目在线审核确认工作。
4、科研秘书于3月17日前从信息系统中导出本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清单》(博士后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予以标注),以及本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承诺书(学院填写并盖章)》和《2023年国自科形式审查明细表》一起报送科技处。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注意事项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指南》中的具体要求,认真阅读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学科领域)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2、2023年全部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因系统简历功能更新,注意简历必须为2023年1月15日后新生成的,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不能沿用在此时间之前创建的简历。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5、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6、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2023年开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计入限项项目数合计为2项,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具体见《指南》中“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7、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申报资格进一步统筹,同一层次的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能再申报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具体见《指南》中对应的人才计划项目相关规定。
8、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9、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联系学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联系人申请开通账号,学院应负责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个人信息维护或参与者信息填写时一定要注意,所在单位名称应为“湖南农业大学”,所在院系严格按照二级学院全称填写。
2、对于涉及人体实验、动物实验和其他伦理行为的研究项目,要求提供伦理委员会的纸质证明,并作为附件上传电子版。
3、对于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项目,要求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
4、申报管理学部项目时,已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并已经结题的项目要求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5、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人事处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五、联系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10-62317474
2、校科技处
一教学楼218办公室 李 杰 0731-84638276
一教学楼217办公室 武 涛 0731-84673832
电子邮箱:kjc@hunau.edu.cn
科 技 处
2023年1月18日
点击下载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