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2/09/27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学校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资助金额及研究时间

 1、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2、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20万元/项;

 3、面上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5、联合基金项目(包含区域、部门、企业),分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万元/项)和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或10万元/项)。

 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金额填报,项目研究时间统一为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为学校在职在岗的科研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学校协商,取得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为外籍,须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学校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每年在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申请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3、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4、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1月1日男性年龄未满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者未满37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面上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8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1月1日男性年龄未满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实行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科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2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只能申请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的,只能申请联合基金项目。

2、统筹杰青、优青人才计划项目

根据中央及我省有关部门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含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支持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省科技领军人才、芙蓉学者、121工程、人才托举工程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省科技领军人才、湖湘青年英才、芙蓉学者、121工程、人才托举工程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报的限项规定

2021年度和2022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3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省自科基金的限项规定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获资助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6、在读研究生申请省自科基金的限项规定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7、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四、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阅读《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在撰写申请书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避免因为不了解省自科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的现象。

 2、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在申报系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

 3、申请书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规范填写个人简历,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含有涉密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该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4、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5、科研诚信要求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七部分。

 6、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202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了解其资助原则、主要的资助方向和有关事项要求,如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等。

 五、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本次不需要报送纸质版申请书,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即可;各申请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3申请人请在2022年11月7日之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填报并提交;科技处于11月8-13日对项目进行集中审核、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方式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988619

 2、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88988730/88988732

 3、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88988701/88988757

 4、学校联系人:李杰,846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