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12/17   作者:   点击:

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建设质量强省,促进全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卓越绩效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就开展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设省长质量奖(组织)7个、省长质量奖(个人)1个、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组织)8个,达不到奖励条件可空缺。

二、参评范围

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授予为建设质量强省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头作用的组织和为湖南质量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参评组织包括湖南省辖区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防疫作出突出贡献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等参评。

参评个人包括各行业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的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建设质量强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参评。

6年内已经获得省长质量奖(不含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参加本届评选。

三、参评条件

(一)组织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依法在湖南省境内成立;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质量效益显著:在质量提升方面,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创新发展方面,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顾客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记录良好。在组织效益方面,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居同行业前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引领作用,带动提升全产业链的质量水平。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省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3.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具有可示范可推广性。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成熟度高,具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

(二)个人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贡献突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为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提升作出突出贡献。

3.具体条件

一线工作人员要求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普遍性和关键性的质量难题解决作出突出贡献。

质量管理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并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 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质量领域专家学者要求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潜心研究、学有所长、研有所专,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省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依据

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表彰以《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按照《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准则》执行。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组织申报材料由申报表和自评材料组成,个人申报材料为推荐表。申报组织和个人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初审并报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2128日前汇总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二)审查与征求意见。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主体资格、推荐渠道、申报程序和材料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并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三)受理与公示。20222月根据初步审查结果,形成省长质量奖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评审。评审组按照评审规则对通过形式审查和受理公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评审打分。对参评组织重点围绕质量、创新、品牌、效益等四方面展开。对参评个人的评审,重点围绕能力水平、贡献影响等方面开展。评审组根据评审得分汇总评审结果,经报评委会办公室主任审定后,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和个人。

(五)现场评审。对通过材料评审且无异议的组织和个人,组织现场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打分。对参评组织,重点审核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评审准则,从质量、创新、品牌、效益等四方面进行评价,结合参评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具体内容和实践情况,以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进行现场打分。对参评个人在实地了解的基础上,结合其影响力和贡献度进行实地打分。

(六)顾客满意度测评。对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评审组委托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

(七)综合评价。评委会办公室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顾客满意度测评情况,综合得出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参评组织评审得分,按得分高低差额提出进入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候选名单;参评个人按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得分高低,差额提出候选人。对候选组织和个人,经评委会局办公室主任审定后,报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

(八)建议名单审议。召开第七届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议,等额投票产生第七届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

(九)名单公示。评委会办公室将第七届省长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或个人,经省长质量奖评委员主任委员审核,省长审定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告。

(十)表彰。省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第七届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获奖组织和个人颁奖。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湖南省省长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由省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各单位要在本行业和本地区大力宣传本届省长质量奖有关政策要求,动员、指导、帮助相关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省长质量奖。

(二)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涉及国家安全与秘密,如涉及商业和技术秘密应当注明。各市(州)要认真做好材料的初审把关和推荐申报工作,推选代表本地区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省长质量奖评选。

(三)严守纪律。参与省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省长质量奖监督组将对评选工作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省长质量奖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七、材料报送

第七届省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amr.hunan.gov.cn/)获取。申报材料均采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字体为宋体四号。

申报组织填报《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附件1)和《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自评材料》(附件2)。申报表和自评材料单独成册,申报表报送纸质版一式六份,自评材料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采用普通软封面装订即可)。材料电子文档和组织照片(3-5张)、最高管理者近照(1-2张)发送指定邮箱,并命名为“组织名称+申报材料”。

申报个人填报《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个人)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采用普通软封面装订成册,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和个人近照(1-2张)发送指定邮箱,并命名为“个人名字+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110日前将材料交校科技处102办公室,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kjcxmk2020@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校科技处联系人:李莎,电话:0731-84638416 ,邮箱:281069308@qq.com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

联系人:柳明华 严文胜

 话:0731-85693710,监督电话:0731-85693256

附件:

1.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组织)自评材料

3.第七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