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时间: 2021/10/26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科基金委通知,请获得2021年度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在1022日之前进入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和通知邮件填写,特别请详细阅读说明的第三点。

2、计划书采用“包干制”和“预算制”两种形式,具体要求请查看附件中的填报说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包干制项目)》,其他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预算制项目)》模板。

3、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不符合要求的计划任务书,将不予通过审核。

4、请参考评审专家意见,若对申请书中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年度研究计划和预期研究成果等需要调整,请详细说明哪些要调整,如何调整,并说明调整理由。同时,不需要调整的部分要在计划书正文中说清楚。如果对申请书中所有部分都不做调整,则计划书正文中可以写“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年度研究计划和预期研究成果等按照申请书执行”。

5、计划书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1022日。

6、待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将计划书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需包含项目申请书的最后2页:申请人参与人承诺书签字和单位承诺书),建议胶装,本人签字,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交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

7、各学院科研秘书在1029日之前,收齐本单位纸质计划书,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102室,科技处统一办理学校签字盖章。

8、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联系人:刘双清  李莎  联系电话:8463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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