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已发布《关于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领会精神。通知网址如下: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107/t20210714_19920830.html
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的方式。我校是提名单位之一,提名工作的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提名项目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条限制,但须出具项目成果评价报告。
3. 2019、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提名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4. 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不作为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作为省科技奖的完成人(候选人)提名,如确需提名的,须先辞去奖励委员会委员职务。
5.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 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或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7. 对于2020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布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
8. 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
9. 实行定标定额评审。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10. 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由第三方机构对直接经济效益进行独立核查,核查结果提交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
11. 在中国国内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二、提名公示要求
请按照《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撰写公示内容,并形成PDF格式文档上报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公示,公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非涉密通用项目的推荐材料,均需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具体程序如下:
1、该申报系统开网的具体时间科技厅会另行通知,请申报的老师加湖南农大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qq群:595651358,届时科技处会将用户名和密码发送给申报人。
2、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提名书2套(原始件和复印件各1套),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通用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3、 提名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21年8月27日前报送科技处103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刘 雯 84618718(8718) 科技处103室
胡泽友 84673832(3832) 科技处304室
湖南农业大学科技处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1、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