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6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6〕46号)、《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6〕47号)和《关于发布2016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长科发〔2016〕26号),为做好2016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6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转发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16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按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平台和人才计划、指令性计划进行分类组织。
本次公开征集的项目仅为重点研发计划、平台和人才计划2大类。重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包括创新券、科技小巨人研发投入补贴项目)的申报指南(通知)另行发布,指令性计划主要针对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和应急性任务,不公开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
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其他市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3、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
(二)优先支持项目
1、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2、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项目。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项目。
4、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企业项目。
5、经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
6、实施进度与成效明显的“科交会”签约项目。
7、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三)其他要求
1、鼓励申报单位自主组织申报材料,或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联合申报。
2、本指南发布前申报的,但未进入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再予以受理入库。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系统填报。
项目申请人在长沙科技网(www.cssti.cn)首页登录“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根据2016年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线填报《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财政备案表》等,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通知“四、申报材料”)。
第一次申报项目者请自行在系统注册,注册后拨打“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电话请求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填报申请材料;请申请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二)学校初审、推荐。
学校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在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受理后纳入项目库管理,3年内有效(2016-2018年),分期分批择优出库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在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出库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由学校统一送市科技局项目主管处室。
(二)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
申报书请按系统要求填报;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同类别项目申报的附件材料要求不同,请结合指南的要求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
说明:我校单独申报的项目,只需提供学校相关证书(见附件3);有参与单位的项目,各参与单位必须提供相关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
3、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
4、联合申报协议。
说明:有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提供联合申报协议(格式见附件4)
5、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上年度与本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说明:我校牵头申报的项目,如有企业参与,则必须提供以上材料。
6、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等。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从2016年10月12日起,至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发布时止,全年开放,分批受理入库、出库评审。第一批出库时间暂定为2016年12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校科技处科技计划管理科 曾桦 84638416
附件:请登录校科研管理系统在本通知中下载
1、2016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联合申报协议书(模板)及校内办理签章手续所需材料(合同登记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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