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委有关通知的精神与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农业委拟组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设置
专家委员会设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管、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农业投入品管理与农兽药残留检测、农业标准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理、农产品质量认证7个专家组,分别设组长一名、副组长1名,专家组成员3-5名。各组职责分工情况为:
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管专家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执法监管、质检机构考核、政策理论研究与宣传提供咨询服务;
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专家组: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提供咨询服务;
农业投入品管理与农兽药残留检测专家组:为饲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农兽药残留检测及技术培训提供咨询服务;
农业标准化专家组:为农业地方标准和农业技术规程的制修订、论证及农业标准的实施提供咨询服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专家组:为农业转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理专家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对与处理提供咨询服务;
农产品质量认证专家组: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论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认可提供咨询服务。
二、专家候选人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二)熟练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方面专业知识。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具备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管,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饲料、农兽药管理与残留检测,农业标准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理,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能够承担并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填写专家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连同学历、职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共一式一份,于2016年4月28日17:30前报送校科技处;推荐表的电子文档请发送校科技处邮箱。
省农委组织审查后确定专家名单,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可以连聘。
联系人:曾桦,联系电话:84638416;电子邮箱:hnndkjc@163.com。
附件:请登录校科研系统在本通知中下载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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