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01/07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2016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2、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可以同时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项目立项资格。

5、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我校申请者必须通过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和“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同时进行申报。

1、“申报系统”申报。申请者可登陆社科网“申报系统”,严格按其网络申报办法、流程及要求进行申报。

2、“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申报。申报者登陆系统后,依次点击“科研项目”-“项目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正式定稿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本次《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申请者需提交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定稿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二)时间要求

1、2016年2月26日前,申请者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2、2016年3月3日前,科技处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要求和《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附件1)对《申请评审书》进行在线审核,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者进行修改。

3、2016年3月7日前,申请者将最后定稿的《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上传到“申报系统”和“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并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申请评审书》提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 吴  专    84618718

报送地址:科技处103室

E-Mail:hnndkjc@163.com

附件:(科研系统下载)

1、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

2、2016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

3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42016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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