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下半年)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每年6月/12月各受理1次,本次为下半年批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1、2015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之前已申请结题但教育厅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其它年份逾期未结题项目(附件1-2)。
2、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但立项须满两年)。
二、具体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且直接影响我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
2、按照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结题同时通过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结题报告需同时进行网上填报,本次系统从12月5日开始开放)。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三、项目结题程序
(一)纸质结题材料填报。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材料,交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纸质结题材料包括:
(1)纸质《结题报告》(附件3)连同证明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简单装订即可。请在论文标注上作好醒目标识,以便审核。
(2)纸质《研究报告》(附件4),一式1份。
(3)Word格式的《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电子文档请发送科研秘书汇总(包括自拟好的结题验收意见,模版在附件3中)。
2、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的纸质结题材料和相应电子文档汇总后报送科技处。受理日期:2015年12月9-10日。
(二)结题材料审核评议。12月20日前,科技处审核结题材料,组织专家集中评议、签署结题验收意见(3-5名高级职称专家,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1/3,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签字盖章后返回1份材料给项目负责人留存(项目负责人也可以自行联系专家进行评议)。
(三)结题内容网上填报。12月28日前,项目负责人用IE游览器打开《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选择“结题登录”用户,用户名:项目编号,密码:负责人姓名(汉字),进入系统后找到自己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点成果申报,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上传成果附件,最后把有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学校已盖章)的那一页扫描后的电子图片上传到系统中相对应的位置。完成后点击申请结题,上传学校科技管理部门。
(四)学校网上推荐。项目负责人完成以上全部程序后,科技处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结题项目在系统中进行推荐上报。
(五)教育厅审查通报。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补充说明
项目结题的结果将作为计算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题率”的依据和申请2016年教育厅项目各学院推荐上报指标的参考。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相关科室联系。
联系人:刘双清(自科类项目) 84618034(8034) Email: hnkejichu@aliyun.com
吴 专(社科类项目) 84618718(8718) Email: hnndkjc@163.com
附件:(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打开该通知在最底部下载)
1、2015年到期需结题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自科类)
2、2015年到期需结题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社科类)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模版)
4、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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