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司函〔2014〕2号)的相关规定。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者,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和受理全部通过“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者登陆“科研管理系统”依次点击“科研项目”-“项目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填写相关完整信息,上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进行申报。
2、《申请评审书》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本次《申请评审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6、申请者必须按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和电子档,由本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要求内报送科技处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时间要求
1、2015年2月27日前,申请者登录社科网下载《申请评审书》,按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并上传至“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同时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件。
2、2015年3月4日前,科技处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中的限额要求(每类课题最多2个项目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和反馈。
3、2015年3月7日前,遴选通过者将最终定稿的《申请评审书》重新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提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
本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原则,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 吴 专 84618718
侯胜鹏 84617039
报送地址:科技处103室
E-Mail:hnndkjc@163.com
附件:
1、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科研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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