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4/12/19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35万元;(2)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3)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3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我校兼职人员以我校名义申报的,需提供与学校签订的正式聘用协议。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531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2)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6、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附件4)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7、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8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指标不具体分配到各单位,省社科办将在20153月初组织省内权威同行专家在限额指标内统一进行初筛,确定我省最终推荐上报的项目。
五、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
1、材料要求
1)我校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和受理全部通过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将《申请书》及其《活页》分别作为附件上传,未按时间安排要求在科研管理系统申报的将不予推荐。
2)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4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见附件或从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申请书》及《活页》用计算机填写(《申请书》内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按要求自拟,日期统一填写201537日),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需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不包括《活页》),要求每份申请书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每个单位的申请书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本单位名称命名,压缩后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nndkjc@163.com);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一式9份、活页一式5份(其中4份申请书要单独抽出,其余材料按一夹九方式整理,即1份申请书内夹叠放的5份活页和另外4份申请书),并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一项一袋,每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时间安排
12015110日前,各单位广泛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摸底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22015227日前,申请人撰写项目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和《活页》的初稿电子版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
3201532日前,科技处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根据国家、省社科规划办申报通知要求和《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形式审查要点》(附件5)对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初稿进行形式审查,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论证,将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人,并督促申请人按要求对申报材料作进一步的修改。
4201537日前,项目申请人将最终版的《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重新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并将最终版的《申请书》电子版以及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交学院科研秘书处汇总,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和逾期报送的材料。
3、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特别是前期成果多、研究实力强、学研资源好的资深专家和青年学者积极申报;一定要统筹规划,优化结构,防止申报项目过度集中于应用经济、管理学、社会学等部分学科;一定要科学指导,认真审核,防止重数量轻质量和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的情况。
2)每一位申报者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全国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弄清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选题内容、申报原则、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己的前期研究成果,科学合理进行课题论证设计。
3)由于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有参与项数限制,申请人务必征得课题组成员的同意并落实其参与项数未超限,尤其是外单位成员,以免因超限被淘汰。
 
系人:         84618718
        侯胜鹏      84617039
报送地址:科技处103
E-Mail:hnndkjc@163.com
 
附件:(科研管理系统下载)
 5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要点
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