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下半年)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下半年批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1、2014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之前已申请结题但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其它年份的逾期未结题项目(附件1)。
2、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但立项须满两年)。
二、具体工作要求
1、从2014年起,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正式同时通过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结题工作需同时进行网上填报,本次系统从12月1日开始开放)。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职能处室办公室)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且直接影响我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按照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结题的结果将作为计算各有关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题率”的依据和2015年教育厅项目推荐指标的参考。如逾期不办理结题手续,教育厅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项目结题程序
(一)纸质结题材料填报。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材料,交科研秘书(职能处室办公室)汇总。纸质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附件2),连同证明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请在论文标注上用荧光笔作好醒目标识,以便审核。重点、青年、开放基金、委托项目的结题材料要求白色铜板纸封面装订,一般项目简单装订即可。
(2)《研究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
2、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结题材料交科研秘书,结题报告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包含已拟好的结题验收专家意见,模版在附件2中)。
3、纸质材料受理日期:2014年12月8-10日。请科研秘书(职能处室办公室)将本单位的结题材料汇总后按时报送科技处。
(二)结题材料审核评议。12月8-12日,学校科技处审核结题材料,组织专家集中评议、签署结题验收意见(3-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签字盖章后返回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专家评议也可以)。
(三)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用IE游览器打开《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选择“结题登录”用户,用户名:项目编号,密码:负责人姓名(汉字),进入系统后找到自己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点成果申报,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并把有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学校已盖章)的那一页扫描后的电子图片插入到结题报告中的相应位置。最后点击申请结题,上传到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建议在纸质结题材料通过专家评议后再进行网上填报。
(四)学校网上推荐。全部程序完成后,科技处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结题项目在系统中进行推荐上报。
(五)教育厅审查通报。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相关科室联系。
联系人:刘双清(自科类项目) 84618034(8034) Email: hnkejichu@aliyun.com
吴 专(社科类项目) 84618718(8718) Email: hnndkjc@163.com
附件:(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科研办公--通知公告下载)
1、2014年度到期需结题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xls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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