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下半年)

时间: 2014/12/08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下半年批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12014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之前已申请结题但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其它年份的逾期未结题项目(附件1)。

2、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但立项须满两年)。

二、具体工作要求

1、从2014年起,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正式同时通过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结题工作需同时进行网上填报,本次系统从12月1日开始开放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做好总结,编制项目决算,按时提交结题申请。对于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结题。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职能处室办公室)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且直接影响我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按照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结题的结果将作为计算各有关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题率”的依据和2015年教育厅项目推荐指标的参考。如逾期不办理结题手续,教育厅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项目结题程序

(一)纸质结题材料填报。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材料,交科研秘书(职能处室办公室)汇总。纸质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附件2),连同证明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请在论文标注上用荧光笔作好醒目标识,以便审核。重点、青年、开放基金、委托项目的结题材料要求白色铜板纸封面装订,一般项目简单装订即可。

(2)《研究报告》(附件3),一式两份

2、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结题材料交科研秘书,结题报告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包含已拟好的结题验收专家意见,模版在附件2)。   

3纸质材料受理日期:2014128-10日。请科研秘书(职能处室办公室)将本单位的结题材料汇总后按时报送科技处。

(二)结题材料审核评议。12月8-12日,学校科技处审核结题材料,组织专家集中评议、签署结题验收意见(3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2名),签字盖章后返回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专家评议也可以)。

(三)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IE游览器打开《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选择“结题登录”用户,用户名:项目编号,密码:负责人姓名(汉字),进入系统后找到自己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点成果申报,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并把有专家验收意见(专家已签名)和学校意见(学校已盖章)的那一页扫描后的电子图片插入到结题报告中的相应位置。最后点击申请结题,上传到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建议在纸质结题材料通过专家评议后再进行网上填报。

(四)学校网上推荐。全部程序完成后,科技处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结题项目在系统中进行推荐上报。

(五)教育厅审查通报。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相关科室联系。

联系人:刘双清(自科类项目)  846180348034  Email: hnkejichu@aliyun.com

  专(社科类项目)  846187188718  Email: hnndkjc@163.com

  

附件:(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科研办公--通知公告下载)

12014年度到期需结题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xls

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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