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社科基金结项清理的通知
时间:
20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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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管理,推动项目承担者履行科研承诺,按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照全国社科规划办近年来对逾期未完成项目每年进行集中清理的管理做法,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对2008年以前立项的(含2008年)在研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理事项及时通知到有关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可参考《2008年以前(含2008年)立项尚未结项的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清单》(附件1),清单信息如有错漏,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2、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其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采取切实措施,按立项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研究任务、拿出最终成果,并于2014年11月10日前提交结项申请材料至科技处,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3、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作撤项处理,提交了申请结项材料但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受撤项和终止处理的立项资助项目,一律停止资助经费拨付。
4、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延长项目研究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提出延期申请,但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即2015年11月20日前),获批准的延期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否则项目作终止处理。
5、申请结项需要提交的材料:
1)、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2)3份
2)、最终成果简介3份
3)、最终成果(著作需原件,如暂未出版,则暂交一份书稿,出版后补交;经与原件核对后的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及其它引用、反响材料复印件)1套
4)、《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表五“经费决算表”栏需实事求是填写,并由计财处科技经费管理科和学校审计处审核盖章。
联系人:吴专 侯胜鹏
联系电话:84638416
电子邮箱:hnndkjc@163.com
报送地址:科技处103办公室
附件:
1、2008年以前(含2008年)立项尚未结项的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清单(科研管理系统--科研空间--常用下载)
2、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
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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