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4/08/05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31号)、国家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办农[2014]42号)以及省科技厅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将申报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农转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与方向

    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31号)文件规定,农转项目旨在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景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1、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的繁育、改良、种植、养殖的成果与技术;

    2、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收获、初加工、保鲜、贮藏、包装的成果与技术;

    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减少农业生产投入品面源污染的成果与技术;

    4、提升现代农业装备和机械化水平以及农业农村信息化的成果与技术;

    5、农业生态与农村环保及其他需要转化与推广的成果与技术。

二、支持额度

    每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为60万元。

三、支持的科技成果来源包括:国家或国务院部门、省(区、市)科技计划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单位自主研究开发形成或属于引进但需要熟化的农业科技成果。

四、支持的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二)技术水平高,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有较大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五、申报要求

    (一)农转项目支持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联合承担项目,鼓励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科技成果以技术入股、科技创业等多种形式成果转化。申报单位需有资金配套。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成立2年以上、注册资金大于60万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良好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申请项目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高校或研发机构须具有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三)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未结题验收的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

    (四)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

    (五)有参与单位的项目,申报单位与参与单位必须签订项目联合申报协议。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推荐报告;(科技处负责办理,无须装订到单个项目的申报材料中)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相关附件材料:

    A 申请单位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科技处统一提供)

    B 项目成果证明(省、部)或者授权发明专利;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C 能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其他(包括:申报单位与参与单位签订的项目联合申报协议等)

    D 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提供201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科技处统一提供)

    (二)附件材料必须扫描成图片,并按照附件清单分为法人证明、成果证明、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等制成4个word文档,每个word文档不超过5M,确保清晰、直观。

    附件材料的4个word文档请发至科技处邮箱。

   (三)材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用A4纸在线双面打印项目整套纸质材料。

    2、材料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首页格式填写,书脊上部注明申请项目名称,下部注明推荐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3、项目申报纸质材料需装订一式四份(其中原件1份)。

七、申报程序

    1、有意向申报者将项目名称告知校科技处,科技处在申报系统创建项目及用户名、密码。

    2、与科技处联系获取系统填报时所需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单位财务状况”以及有关附件等资料。

    3、申报人在国家农转资金网站首页的“管理平台”栏登录后,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八、网上申报日期为8月4日至8月22日,纸质材料请于8月23日前送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科技处科技计划管理科  曾桦  84638416  邮箱:hnnd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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