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集中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4/05/08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暂行办法》,今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集中鉴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果鉴定的性质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是对我省已完成的社会科学成果进行鉴定,由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评审办”)具体组织实施,属省级鉴定。

二、 成果鉴定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组织社会科学成果鉴定,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科学研究、普及、宣传等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三、成果鉴定的等级标准

成果鉴定结论分为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通过鉴定、不能通过鉴定五个等级。各等级标准为:

1.国内先进: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处于国家前沿水平,对国内专业领域研究产生重大标志性影响;提出了新的学说或者系统完整的理论观点;在学科领域提出新的研究问题或方向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所研究的问题理论难点多,学科研究基础薄弱,资料搜集与整理难度很大;在相关行业领域具备重大应用转化价值和重要社会影响;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国内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

2.省内领先: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处于省内高端水平,对省内同领域的研究具有重大影响;对专业领域和学科问题做出新的论证,丰富和发展了某种重要理论观点;所研究的问题理论难点多,学科基础薄弱,资料搜集与整理难度大;在省内相关行业领域具备较大应用转化价值和重要社会影响;对推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和省内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较大促进作用。

.省内先进: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居于全省前列,对省内同领域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对专业领域和学科问题做出系统描述、分析和概括,完善了某些重要理论观点;所研究的问题有一定理论难点,资料搜集与整理有难度;在省内相关行业领域具备应用转化价值和社会影响;对推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和省内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较好促进作用。

.通过鉴定:研究成果提出了具有启发性的见解,理论前提科学,研究方法适当,资料准确完备,逻辑严密,论证充分,理论阐述基本全面、精当,知识结构较为系统完整;在相关行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应用转化价值,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解决理论与现实问题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不能通过鉴定:研究成果没有新意,缺乏深入研究;在理论前提、研究方法、资料准备、逻辑论证等方面存在缺陷;应用转化价值和社会影响很小,对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不大。

评委应对鉴定等级中“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三档严格区分、从严掌握,对通过省级鉴定的研究成果要严格把关。

四、成果鉴定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成果的范围

凡在湖南省工作的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在200911以后产生的社会科学成果,均可通过相关单位向省社科评审办申报。主要包括:

1.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上发表)的社科研究论文、调研报告。

2.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社科专著、译著、编著(含省部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单位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

3.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应用采纳的调研报告。

不属申报范围的有: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概览、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

(二)申报成果的基本要求

1.研究成果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有创新,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或创造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完整。

(三)成果鉴定的申报材料

1.鉴定成果。即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调研报告。

2.申请表(附件1)。包括申报人情况、成员信息和成果简介。成果简介主要包括内容提要;选题的价值、研究难度、文献综述情况、成果的创新点、对学科建设和实际工作的贡献、应用前景以及与国内外同类研究成果的综合比较等,限3000字以内。

3.反响佐证材料。申报成果的立项、引用转载、批示鉴定、获奖等社会反响情况。所有反响佐证材料必须是申报成果产生的。

(四)申报数量

1.本次成果鉴定申报为限额申报,一类本科院校申报数为5个。

2.申报者每人最多申报1项个人成果和1项集体成果,即申报成果的作者在本次鉴定评审中最多以一次独著身份和一次合著身份出现。

(五)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

3.成果存在法律上的权属争议的。

4.已经通过省部级课题主管单位结题验收的。

5.申报过省部级单位组织鉴定的。

6.已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

(六)关于申报材料作假的处罚

本次鉴定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即使在申报时未发现,参评后一经发现或查明,立即取消当年及以后4年参评资格,并由责任人主管部门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同时责任人应承担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著作权归属不明确和不合法而造成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成果鉴定的申报程序

1.2014510-30日为网上申报阶段。申报者登陆湖南社科网或湖南科研网的“成果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栏(http://www.hnkeyan.hnsk.gov.cn:84/)进行个人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后,提交科研处审核通过,即可使用个人账号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成果鉴定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格式上传,每个文件不超过40M,若文件过大可分解成多个文件上传。个人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所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提交申报科技处审核。

2.201461-7日为申报纸质材料阶段。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必须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纸质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包括著作原件,论文、调研报告、反响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材料全部放入材料档案袋,并用《鉴定申请表》中封面贴于材料档案袋面上(所有材料最后由科技处统一审核并加盖公章),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科技处10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专   曾 桦  846384168416

 

附件:

1.2014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实施方案.doc

2.2014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请表.doc

3.2014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著作类).xls

4.2014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反响材料审查登记表(论文类).xls

5.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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