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2/07/06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中纪发〔2011〕21号)、省纪委《印发<湖南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纪发〔2011〕22号)精神,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省科技厅定于2012年7-9月在长沙、衡阳、怀化三市及我校、长沙理工大学开展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科技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2009-2011年立项的省级科技支撑计划、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平台建设专项、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科技专项(不含省重大科技专项)。

    具体检查项目由科技处通知负责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市、大学加强科技进步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情况。

    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是否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项目经费、配套经费到位和使用管理方面的情况,以及与有关部门加强经费监管方面的情况。

    3、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管理使用经费方面的情况,主要包括: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项目计划任务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规定开展研究、关键技术研发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项目是否能按要求如期结题或验收、是否全面完成项目任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等;

    (2)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配套经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经费是否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项目结余资金处理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经费监管的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措施是否得力等;

    (3)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贡献情况。项目实施亮点、项目投入与成果产出、对科技项目的引导作用、项目技术应用前景、对地区经济的推动作用、建立研发平台、人才引进与培养等;

    (4)项目和经费管理的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三、监督检查阶段和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分为单位自查、财务核查和现场考察三个阶段。

    1、单位自查阶段(73-716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项目实施进展和经费使用检查,要形成自查项目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及自查信息表(见附件2),于7月16日下午5:00以前上报学校科技处103或102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请发至科技处邮箱hnkejichu@yahoo.com.cn)。   

    2、财务检查阶段(721-85

    省科技厅委派有资质的科技经费审计机构前往被检查市、大学进行财务检查,原则上对项目进行抽查。项目抽查工作由科技厅统一安排。财务检查结束后,由审计机构出具财务检查报告上报省科技厅。被检查项目要积极配合财务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具体进驻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现场考察阶段(91-925

    在财务检查的基础上,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考察。检查组由有关厅领导带队,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有关处室,以及技术、管理专家等组成,将采取文本查阅、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核查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进展、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检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被检查项目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现场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扎实开展好监督检查各项工作。

    2、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落实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开展项目自查报告和信息表的编写,以及配合财务检查和现场考察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曾桦  84638416    

    谭洁  刘双请  84618034

 

附件:

附件1: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自查项目报告.doc

附件2: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自查项目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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