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时效性,根据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省科技厅有关通知,现拟对近几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范围为近几年立项的执行期已到期的省级科技计划一般和重点项目,年度检查只包括执行期未到期的省级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年度检查、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文本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或验收。
三、组织形式
1、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各主管处室组织或委托评估机构采取会议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年度检查、验收;一般项目由科技厅主管处室进行书面验收(或结题);
2、因客观原因逾期不能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延期验收申请报告,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同时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报告,经所在学院(平台)、校科技处同意并上报科技厅主管处室批准后方可延期验收。
3、软科学计划按政策法规处的要求办理,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按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四、年度检查、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1、项目年度检查
需提交2011年度项目实施进展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对照项目合同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说明年度计划完成情况;②所做主要工作;③取得的技术成果与经济社会效益;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⑤存在不足与建议;⑥下一步打算。
2、重点项目验收
①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②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
③计划任务书(合同书)
④经费使用情况表
⑤研究成果复印件
3、一般项目验收
①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验收报告
②计划任务书(合同书)
③经费使用情况表
④研究成果复印件
⑤成果汇总表(只需提供电子文档)
4、请项目负责人于
五、联系人及方式
曾 桦,负责农业支撑计划、工业支撑计划、社会发展支撑计划、成果转化与推广计划、国际合作计划、科研条件创新专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运行、科技期刊及专著等项目,电话:84638416;
刘双清,负责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博士后科研资助专项计划等项目,电话:8461803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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