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工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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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科技计划(工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高新处决定对“十一五”期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工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范围为“十一五”期间立项并已完成的未验收(结题)的省级工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合同文本所确定的目标和内容为依据,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2011年1月25日前将项目验收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用A4纸装订成册交学校科技处计划科(102室);执行期未满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报告;因特殊情况逾期不能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延期验收申请报告,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由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报科技厅审批。
1、重点项目
(1)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申请表
(2)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
(3)计划任务书(合同书)
(4)研究成果复印件
(5)经费使用情况表
2、一般项目
(1)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验收报告
(2)计划任务书(合同书)
(3)研究成果复印件
(4)经费使用情况表
联系人:曾桦 8463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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