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09/03/31   作者: 刘侃莹   点击:

    为了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健康发展,推出更多更好的社科研究成果,服务我省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实践,2008年我们在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基础上,把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作为社科规划工作的一个着力点摆上了重要位置,并注重从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上寻求突破,促进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年来,我们通过召开全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会议,推介加强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经验,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了我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水平。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作了完善和改进,概括起来就是“四个实行”:
  
  一、完善结项标准,实行结项验收制
  
  为提高结项效率,减轻项目负责人负担,取消专家鉴定环节,实行结项验收制,即由省社科规划办根据验收标准审定。我们规定了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最低标准,即一般项目(包括百人工程项目、奖励项目、委托项目)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一本专著,重点项目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论文或出版1本专著;重新制作结项审批书,要求在提供纸面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和成果简介之外,还须事先提供结项审批书或成果简介的电子版本。
  
  二、区分成果层次,实行结项等级制
  
  为了便于成果分类管理,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增强项目负责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我们改变了过去对所有已结项目一视同仁的做法,根据研究成果的数量多少、质量高低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将项目验收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优秀项目成果通过《湖南社科规划网》等形式进行宣传,对不合格项目实行暂缓结项、退回重做、直至撤项的处理。
  
  三、公开结项信息,实行结项月报制
  
  为便于各社科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了解结项进展情况,省社科办确定专人负责结项管理工作,在《湖南社科规划网》开辟“结项信息”专栏,对于所有已结项目,以及结项等级,每月定期公布在专栏中。信息公开和结项月报制度,促进了省社科规划办与各基层科研单位的互动交流,也满足了广大社科研究者的知情权。
  
  四、重视转化应用,实行成果推介制
  
  为扩大成果影响,推动优秀成果进入领导决策视野,进入部门工作视野,进入公众关注视野,我们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一律在《湖南社科规划网》“成果荟萃”专栏宣传、推介成果,对特别优秀的,具有现实意义的成果,或入选《成果要报》供省委省政府领导、实际职能部门参阅,或出版成果专集拓展项目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流。
  
  通过这些改革创新,我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结项进度加快。2008年,我办受理结项材料近400项,验收合格结项的为325项(含重大项目2项),较上年度增加了120项。特别是下半年对结项重新规范后,一些科研管理部门,按照新要求,加大结项力度,如湖南师范大学在科研网站清理公布应完成项目,规范科研处初审流程,督促负责人重视结项,结项数大幅攀升。经统计,一年来,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总数排名前三位的学科为,经济学、哲学及法学,结项总数排名靠前的单位是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及吉首大学。二是成果质量提高。从结项情况看,各类项目都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其中不乏一些有影响、有质量、有深度的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据统计,2008年已结项目中,大部分项目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平均每个项目公开发表了4-5篇论文;同时,以专著结项的项目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从质量上看,在全国性权威理论刊物,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及各学科领域的权威期刊,如《经济研究》、《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等,发表的论文数量不断上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论文数量也不少。2008年,有9项成果验收为优秀,一些成果影响较大,如中南大学欧阳有权教授主持的《网络文学的学理形态研究》项目获得“优秀”等级,该项目最终成果专著——《网络文学的学理形态》在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三是服务作用增强。一年来,省社科基金项目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得到了提升。相关成果,尤其是一些对策性应用研究成果,着眼于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课题研究,发挥了为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服务的功能。一年来,针对已结项目,我办共编发《成果要报》3期,《湖南日报》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摘要专栏推介成果3期,《湖南社科规划网》宣传优秀成果5项。其中,湖南师范大学刘茂松教授主持完成的项目《湖南农业工业化发展对策研究》,省委党校曹山河教授主持完成的项目《创新型湖南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报告》,成果影响较大,相关成果被政府部门调阅。
  
  一年来,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按时结项意识不强。个别科研单位报送结项材料不及时,耽误时间,降低了效率;一些项目是无结项延期手续,超期结项。二是结项材料不够规范。结项审批表填写失范,手续不齐,信息不全;项目变更随意,擅自改变结项成果形式,改变项目研究范围,随意改变项目参与人;不少项目在成果发表时没有标注“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字样和项目名称。三是精品力作不多。个别项目成果档次低,不够结项标准,一些项目为了赶进度,降低研究质量要求;总体上看,能造成一定影响、填补学科空白、推动学科体系创新的精品力作还不够,发表在全国性权威学术理论报刊上的论文相对较少。四是咨政观念欠缺。除重大项目外,较普遍的问题是,项目研究成果较多地局限于学术研究领域,没有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服务现实的作用,缺乏必要的问题意识和敏感性。
  
  希望各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单位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抓研究进度,抓成果质量,抓服务水平,加大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力度,努力把我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转自湖南社科规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