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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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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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 述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①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然科学基金制运作方式,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②主要资助范围是什么?
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实施与管理。(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简称自然科学基金)
3. 自然科学基金经费来源于何处?
答:自然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科学事业费预算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的捐赠。
4. 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执行"平等竞争、科学民主、激励创新"的运行机制,遵守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
5.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③的经费资助方式是什么?经费使用须遵循的原则?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根据项目类型、规模以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实行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两种经费资助方式。就目前情况而言,除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方式的经费资助以外,其余项目类型均实行定额补助方式。
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经费管理办法。(③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简称基金项目)
6. 申请或承担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答: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须具备开展基金项目研究所必要的条件,并应设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7. 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监督与审计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自然科学基金会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就项目执行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审计。
自然科学基金会对违背科学道德、违反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依托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项目资助经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资助项目、停止申请资格等处理措施。
自然科学基金会纪检监督部门受理有关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8. 目前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是怎样的?
答:目前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结构大体上可以分为"研究项目"和"人才培养体系"两大资助板块(简称"项目板块"和"人才板块")。 "项目板块" 主要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和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等。"人才板块"主要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国际合作的两个基地等。自然科学基金会根据需要可以对项目类型进行调整。
9. 自然科学基金目前设有哪些专项基金项目?
答:目前主要有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科普专项、研究成果专著出版基金、重点学术期刊专项、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委主任基金、科学部主任基金、青少年科技活动专款、数学天元基金、复杂性科学研究专款等。自然科学基金会根据国家科技的发展和需要设置和调整专项项目。这些专项项目的申请与管理都有特殊规定和要求,具体参见相应的管理办法、指南和通知等。
10. 自然科学基金会目前设有哪些联合基金与联合资助项目?
答:目前有 "NSAF"联合基金、钢铁研究联合基金、黄河研究联合基金、节能环保联合基金、航空科技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GM-中国科学研究基金;与微软中国研究院、朗讯贝尔实验室中国基础科学研究院等联合资助项目。联合基金或联合资助项目的申请与管理往往有特殊的要求,参见相应的管理办法、协议、指南、通知等。
11. 自然科学基金会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主要有哪些类型?
答:目前有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含"两个基地"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交流专项、自然科学基金会-香港联合资助局(RGC)联合科研基金、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④项目。(④ 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简称中德科学中心)
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
12. 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应了解哪些信息,如何查阅相关的资料?
答: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首先要阅读当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发布的基金申请通告、项目指南(一般在前一年年底发布),同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长远发展需求制定的优先资助领域(一般每五年发布一次);其次,还要了解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各类项目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第三,有些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和规定,要随时访问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网站,查阅相关的通告及管理办法。自然科学基金会网址为:http://www.nsfc.gov.cn。
13. 如何获得基金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申请书撰写提纲等资料?
答:基金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等资料可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查询。申请书表格、申请书撰写提纲可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的"下载中心"免费下载。此外,每年项目指南将编印成册,于年底出版发行(指导下一年申请),需要者可提前预订或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科学基金杂志部购买。
14. 各类基金项目受理申请的时间有何规定?
答:基金项目受理申请的时间有明确规定,大部分基金项目集中在3月份受理申请,称为集中受理。集中受理的项目主要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等;部分基金项目随时受理申请,例如委主任基金、科学部主任基金及部分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等;还有少部分基金项目是根据通知在规定期受理申请,例如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这类基金项目要随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
15. 自然科学基金每年3月份集中受理申请的具体起止时间是何时?
答:每年2月15日开始集中受理当年度的项目申请,3月31日截止受理。一般情况下3月26日-3月31日在自然科学基金会办公楼安排现场集中受理事宜。邮寄申请书以投寄日当地邮戳为凭,按通告要求寄送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的受理部门。
16. 申请者填报和提交申请书要完成哪些程序?
答:申请者填报和提交申请书要做以下几件事:(1)阅读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告、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等文件;(2)从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申请书;(3)认真阅读申请书撰写提纲,并按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4)本人及主要参加者在申请书的成员表中亲自签名;(5)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含纸质和电子文件)提交合作单位及项目依托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然后由依托单位统一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报。
17. 申请者可否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会报送申请材料?
答:不可以。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受理任何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申请者必须将有关材料交依托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经依托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后,由依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提交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相关受理部门。
18. 没有注册的单位的科研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基金项目?
答:申请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须"单位先注册、后提交申请",当年通告发布的限定日期前尚未注册的单位,其科研人员不能申请当年3月份集中受理的各类项目。
19. 组织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应如何注册?
答:尚未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请注册的单位,需从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网站下载《单位信息登记表》,并按《单位信息登记表》的要求,准确填写信息,经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自然科学基金会信息中心。同时,将《单位信息登记表》的电子文件发至信息中心电子信箱(dwxx@mail.nsfc.gov.cn)进行注册。原来已经注册单位,后因故发生信息变更,视为已经注册,但须及时以公函形式将变更信息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信息中心、财务局,以免影响工作。
20. 提交申请书的形式是什么?
答:所有申请书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般是一份),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1. 申请者及项目依托单位在提交申请时各承担什么责任?
答:申请者须按各类项目的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保证填写内容和各类附件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本人须在纸质申请书原件上签字。
项目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承诺给予人员和条件保障,并在纸质申请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合作者所在单位确认履行合作承诺后也须在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完成上述程序后按自然科学基金会规定的受理时间和要求报送申请。
22. 自然科学基金会是否收取申请项目评审费?
答:从2003年起,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再收取评审费。
23. 申请者必须具备什么样的基本资格方能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对申请者资格有明确的规定;(1)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2)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24. 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除须符合基本资格外还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面上项目申请者除须符合基本资格外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只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才可申请面上项目。
25. 在自然科学基金会兼聘的工作人员可否申请或参加申请基金项目?
答:在兼聘期间不可以申请或参加申请。
26. 具有中级职称的申请者可否申请重点、重大项目?
答:不可以。
27. 申请重点项目其合作研究单位最多可以有几个?
答:重点项目其合作研究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单位。
28. 在我国内地工作的外籍或港澳台科技人员可否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答:正式受聘于我国内地并在自然科学基金会注册的单位,且聘任期覆盖项目的执行期,每年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的上述科技人员,可申请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别项目。
29. 境外人员申请或参加基金项目如何在申请书上签字?
答: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参加该项目申请并履行有关职责,以附件形式在申请项目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报。
30.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可否申请面上项目?
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果没有博士学位,不允许作为申请者申请面上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申请。
31. 青年科学基金申请者的年龄如何限定?
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的年龄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2.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组成员是否要求全部是青年?
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为主,但并不要求全部是青年。
33. 哪些地区、哪些单位的研究人员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
答: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十一个地区行政所辖单位的正式受聘研究人员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
34. 申请者符合申请地区科学基金的条件,但参加者或合作者的工作单位不在地区科学基金规定的地区之内是否可以?
答:可以。
35. 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应注意哪些事项?电子申请表格中没有设置"导师意见"栏,应如何处理?
答: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只可申请面上项目,申请时要符合第22问答的要求,且须征得导师同意。导师的意见以附件形式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6. 已获博士学位但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否申报基金项目?
答:已获博士学位而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作为申请者只能申请或承担面上项目一项,申请项目时不需专家推荐。作为项目组成员不限项。
37. 当年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可否再次申请基金项目?
答:不可以。
38.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是否有特殊格式?报送几份?
答: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书仍使用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通用表格(可在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上下载),但须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仍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六份),在集中受理期内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部门。
39. 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如何报送?例如论文首页,获奖证书等?
答:难以形成电子文件的附件与纸质申请书一起报送。
40. 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表中工作单位、依托单位如何填?
答:在该类基金项目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工作单位"栏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在国外的工作单位,"依托单位"栏填国内合作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即本申请获资助后的项目依托单位。
41.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的"限项"有什么详细的规定?
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自然科学基金会于2003年2月19日发布了《关于2003年度面上项目申请限项规定解释说明》,该说明现仍有效。说明对此问题的解释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当年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基金项目的数量(不包括执行期为一年及在一年以内的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申请或承担(含参加)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项,重点或重大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超出限项规定的申请,查出后将不再继续评审。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只具有博士学位)作为主持者限为1项,作为参加者没有限制。
42. 执行期为一年的项目是否计入限项?
答:批准执行期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在研项目不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43. 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对申请者及其合作者如何限项?
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作为申请者或承担(含参加者)重点或重大项目合计限为一项。如果上述人员承担的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在申请当年能够按时结题,可提出或参加新的申请。如新申请项目获得资助,其项目启动时间须在应结题项目被确认已正式结题之后。
44. 申请重大研究计划的项目有什么限项规定?
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申请者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成员,就同一研究计划,申请和承担研究计划项数限为一项。批准的资助项目按面上、重点、重大在研项目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45. 未在集中受理期受理申请的重大研究计划,如何进行限项检索?
答:未在集中受理期受理申请的重大研究计划须遵循第43问答限项规定。在集中受理期(2月15日-3月31日)前受理的重大研究计划申请项目不计入集中受理期限项检索范围,获批准资助的项目按在研项目计入限项检索范围。在集中受理期后受理的重大研究计划申请项目实行在评审完成之后按限项规定进行检索。
46.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是否计入限项?
答:不参加面上、重点和重大项目限项检索。
47. 海外、香港澳门青年合作研究基金对申请者及其合作者申请该类项目有无限项要求?
答:海外、香港澳门青年合作研究基金申请者或合作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且无该类在研项目。
48.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如何申请?
答: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目前暂不公开受理自由申请。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产生采取相关部委(教育部、中科院、中国科协)及自然科学基金会各科学部推荐的方式。相关部委按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自然科学基金会下达的推荐名额,将推荐材料报相关科学部;各部门推荐群体的清单报自然科学基金会计划局。
49. 申请专项基金项目如何限项?
答:科普专项、研究成果专著出版基金、数学天元基金不计入限项范围,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按重点项目类型计入限项检索范围。GM-中国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按面上项目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50.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如何申请?
答: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目前尚未公开受理自由申请,而是根据该专项项目所需要的条件和当年资助计划,结合基础科学研究发展的需要,由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科学部推荐出申请项目,然后按规定的评议评审程序遴选资助项目。
51. 如何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答: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专项基金"与香港RGC联合资助项目外,申请者需有在研的基金项目,才可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一般须在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执行前3个月提出申请。可在自然科学基金会中文网站的"下载中心"或"国际合作局"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然后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及所要求的相关附件报送到在研项目所在科学部。
对纳入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国外(地区)基金组织的协议项目(如日本学术振兴会、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英国皇家学会、香港研究资助局、中澳特别资金等),请随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中文网站的"通知公告"专栏中公布的"征集项目通知",并按通知要求申请。
52. 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条件?
答:1) 申请人是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
2)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专项基金的申请人,须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统一评估(获良好以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
3) 有利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和人才培养;
4) 研究内容对外不属于保密范围。
注: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能视为"在研基金项目"。
53. 国际(地区)合作项目申请书是报送给国际合作局还是相关的学部,何时提交?
答:①在自然科学基金会中文网站上公开征集的一些纳入协议的项目,需在"征集项目通知"截止日期前直接报送国际合作局;
②其它国际合作项目至少提前三个月直接报送相关科学部。
54. 如何区分协议项目和非协议项目?
答:以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是否纳入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国外(地区)基金组织签署的协议框架下,来区分为协议项目和非协议项目。
1)协议项目:①申请人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②国外(地区)的合作伙伴同时向所在国的基金组织提交申请或正承担其基金项目;③双方得到两个组织共同批准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2)非协议项目:中方申请人单方面获得自然科学基金会资助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55. 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或RGC项目是否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答:目前均暂不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56. “两个基地”项目与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项目有何区别?
答:"两个基地"项目是对"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的一个补充,它要求留学人员在国外已经独立主持实验室、研究组工作并有研究经费,且每年累计回国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另外,国内合作单位应具备开展合作研究计划的人员和设备。除资助交流经费外,也资助研究经费,而"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只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内进行短期工作或讲学的接待费。
57. 中德科学中心项目如何申请?
答:申请者应是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承担者或参加者,必须与德国合作伙伴共同提出申请。德国合作伙伴也应是DFG项目的承担者或参加者。年龄小于35岁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学者不受基金项目承担者或参加者的限制,但仍需与德方共同提出申请。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项目类别有:双边研讨会、合作项目(限定的战略领域)、合作研究小组、出版物、科学展览、重大项目的组织筹备等。申请书用中德文或中英文填写(一式五份),项目实施前3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直接报送。具体要求和详情可见中德科学中心的网站(网址:http://www.sinogermanscience.org.cn)。
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
58.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程序是什么?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一般按照初审、同行专家评议(一般采取通讯评议方式)、专家评审组或专业委员会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的程序进行。在专家评议评审的基础上,自然科学基金会委务会议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项目或资助方案予以批准或授权批准,然后由科学部或有关局室下达批准资助通知。
59.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标准是什么?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主要标准是整体研究方案所体现的研究价值,其中源头创新是重要的标准之一。注重申请者的创新潜力和人文素质。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科技工作者积极探索,树立敢为人先的意识。
60. 同行评议专家应具有哪些条件?
答:同行评议专家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熟悉被评项目的研究内容及相关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情况,并且近年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热心科学基金事业。
61. 同行评议专家应如何评议基金项目?
答:同行评议专家应按照基金项目评审标准和要求,充分阐述个人观点,摒弃非科学因素的影响,做到客观公正,遵守保密和知识产权等有关规定。内容过于空泛或明显有失公正的评议,视为无效评议。
62. 自然科学基金评审过程中遵守哪些回避规定?
答:为保证项目评审的公正性,项目评审须遵守以下回避规定:
1)自然科学基金会专职和兼聘人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项目;
2)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回避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的评审;
3)自然科学基金会兼聘人员、同行评议专家和专家评审组成员回避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的申请项目的评议和评审;
4)专家评审组成员和自然科学基金会兼职专家当年是申请项目负责人时,不得出席与该项目有关的评审会议。
5)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三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供遴选同行评议专家时参考。
63. 面上项目评审时提请专家评审组审议的项目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在面上项目评审过程中,由科学处提请专家评审组审议项目的数量一般控制在计划批准项目数的130%以上。但一般也不宜过多,主要根据评审组专家在会议期间的评审工作量而定。
64. 专家评审组评审面上项目是怎样确定建议资助项目的?
答:专家评审组对提交审议项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向自然科学基金会建议资助的面上项目。获投票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的项目,方可作为专家评审组建议资助项目。
65. 科学处未提交专家评审组审议的申请项目,可否在评审专家组会上讨论并参加评审?
答:可以,但有一定的条件。即须经两位或两位以上专家评审组成员提议,方可纳入专家评审组审议。该类项目须获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可被建议资助。
66. 申请者以往承担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情况对申请新项目有无影响?
答:有一定影响。在综合评价相近的情况下,对以往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质量优秀、成果突出并遵守自然科学基金会有关规定的申请者的申请项目,可提请专家评审组重点审议,建议优先资助。相反,如果申请者以往承担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进展或结题评估被认定为不好或较差,将可能直接影响新申请项目的评审结果。当年愈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项目。
67. 何为"非共识"项目?评审中如何对待"非共识"项目?
答:"非共识"项目是指几位评审专家评审同一项目时,对该项目论及的学术见解,研究思路或研究方法有着几乎相悖的评价意见,因而对该项目是否具有创新不能达成共识。
由于"非共识"项目可能具有多数人尚不能认可的创新点,因此对该类项目是否给予资助不宜采用简单多数(1/2以上)同意的决策模式。为此,目前在面上项目评审中,采用由专家评审组成员个人或科学处署名推荐、科学部审核的决策模式。在项目评审中对学术问题以外其他方面评价的不同看法不能一概简单地视为"非共识"。
68. "小额探索项目"是什么含义?
答:"小额探索项目"是指评审中对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申请项目给予小额经费、执行期一般为一年的资助,开展探索研究。"小额探索项目"是一种资助方式,由评审专家讨论决定,不是一种申请项目类型。
69. "非共识"项目和"小额探索项目"有必然联系吗?
答:没有必然联系,但有共同的目标,即都是为了鼓励和保护创新研究而采取的措施。慎重对待和资助"非共识"项目是评审过程中保护创新研究的决策方式;小额资助探索项目是对创新研究的特殊资助方式。资助"非共识"项目可以但不是必须给予小额资助;"小额探索项目"应该是评审专家组遴选通过的项目。
70. 重点项目的评审与面上项目有何相同与不同?
答:在召开专家评审会以前阶段的工作与面上项目基本相同,但同行评议的有效评议意见不应少于五份。重点项目的专家评审会可在面上项目专家评审组会议期间进行,也可另行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第一轮同行评议评审的申请者一般须到会答辩。专家组经过讨论评审,并以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建议资助,获到会专家1/2以上同意票,方可作为建议资助项目。
71. 参加评审会的专家怎样遵守回避规定?
答:在专家评审会上审议某一项目时,与该项目申请者在同一受聘单位或与申请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评审专家须回避该项目的讨论,但可以参加该项目的投票表决。
72.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哪些保密规定?
答:参加评议、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均须遵守的保密规定是:
1)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剽窃申请者的研究内容;
2)不得泄露同行评议专家姓名和单位;
3)不得泄露评议、评审过程中的情况和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
73. 申请者是否可以提出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如何提供名单?
答: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三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供遴选同行评议专家时参考。自然科学基金会科学部对此信息保密。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用信封封好,与纸质申请一起报送。
74.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需要多长时间?
答:基金项目评审完成各个评审环节,即一个评审周期,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评审项目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受理申请-初审-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学科处综合同行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委务会审批等环节。自然科学基金会通常在提交申请项目(指3月份集中受理)当年的9月末下达资助项目批准通知或反馈未获资助评审意见。
75. 申请者何时能得知当年申请项目获准与否?
答: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等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正常情况下一般在当年9月底可获知评审结果。届时由各科学部向申请者发出批准通知。未获资助项目的评审意见,将通过网络系统适时反馈给申请单位和申请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及海外、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评审结果,正常情况下一般在当年11月下旬发布。
四、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实施管理
76. 获资助的项目其项目计划书是否返回申请人?
答:根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一式两份。项目依托单位对计划书进行审核后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对口科学部。科学部审核后将其中一份返回项目依托单位转申请人。逾期不报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由科学处报科学部核准后予以撤销。
77. 项目负责人、项目依托单位和自然科学基金会管理项目的各自责任是什么?
答: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基金项目的实施,包括按资助批准通知的要求编写项目研究计划与经费预算,定期向自然科学基金会报告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实编报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和资助经费决算等。凡涉及项目研究计划、研究队伍、经费使用及项目依托单位等重要变动,须通过项目依托单位及时报自然科学基金会科学部核准。
项目依托单位对本单位基金项目负有监督、管理和保证的责任,主要包括:保证项目的人员稳定、条件落实;监督项目的实施和经费使用;定期向自然科学基金会报告项目的管理情况;协助自然科学基金会实施项目检查;审查结题项目的经费决算和研究工作总结,按要求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报结题。
自然科学基金会负责基金项目的宏观管理,包括审核项目研究计划与经费预算,检查项目年度工作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核准结题并组织评议等。
78. 资助项目经费何时下拨?有关经费下拨等事宜如何查询?
答:1)当年获准的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当年年底拨款;2)在研项目一般在每年3月下旬拨款;3)随时批准的项目逢单月拨款。
核查经费下拨等有关问题,可由项目依托单位向财务局和相应科学部查询。
79.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于何时,以何种方式向自然科学基金会报送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和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答:每年1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须填报《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向自然科学基金会对口科学部报送一份纸质文件,同时通过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报送电子文件。
从2004年起《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调整为4月15日前,项目依托单位通过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报送电子文件不再报送纸质文件。
80. 什么情况下,对在研基金项目给予缓拨资助经费、中止或撤销的处理?
答:在研的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拨资助经费、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1)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
2)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自然科学基金会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4)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
5)其它违反基金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的行为。
81. 面上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否变更?
答:面上项目中的自由申请和地区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等)离开该项目研究一年以内的,项目负责人须安排合适人选代理,并报项目依托单位及对口科学部备案;擅自离岗及离岗超过一年的,须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依托单位专报对口科学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或未经批准,则应及时办理中止手续。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离岗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项目负责人须报项目依托单位和对口科学部备案;超过一年的,项目依托单位应专报对口科学部办理中止手续。
82. 面上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变更时,研究项目应如何处理?
答: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时,项目负责人可提出请示报告,说明将其负责的项目转到调入单位执行,但事先须征得调入和调出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请示报告经对口科学处审核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如调入单位不具备条件,项目仍可保留在原项目依托单位执行但须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接替(不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无合适人选应办理中止手续。
83.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主要成员可否退出?
答:原则上不允许退出。如因特殊原因(如工作调离),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后报对口科学部审批。
84. 课题进展顺利,可否提前结题?
答:一般不允许。
85. 基金项目延期结题与逾期结题的差别是什么?对此有无处理或处罚?
答:延期结题是指项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计划。延期结题须在距项目原计划结题日期的两个月之前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通过依托单位报送对口科学部审核批准。一般只允许延期一次,且期限不超过两年。办理延期结题的项目,在延期规定时间按时结题的按正常结题处理。
逾期结题是指应结题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结题手续。申请者以往负责的基金项目如在近三年内有中止、撤销、逾期结题等记录,其新申请的项目,在专家评审组评审时须获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建议资助。
86. 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是否要求标注?
答: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须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
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与验收
87. 项目依托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基金项目结题前应做哪几项工作?
答:所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应办理结题手续,各类项目结题有不同的要求。项目依托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应首先认真阅读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中有关结题的规定,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其次须按照要求认真完成结题申报材料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会;如需要验收的项目请按要求备好材料由科学部组织进行项目的验收工作。
88. 如何办理面上项目结题手续?
答:面上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认真总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经费决算。项目依托单位须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次年集中受理申请项目期间按自然科学基金会通告的要求,将本单位全部应结题项目的材料统一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对口科学部核准报送的应结题项目后,向项目依托单位发出准予结题的通知。
89. 办理重点项目的结题手续与面上项目有何不同?
答:重点项目的结题材料与面上项目的要求基本相同,但重点项目须进行项目验收,要求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材料申报和验收两项工作后,才可正式结题,最后由主管科学部办理结题手续,向项目依托单位发出结题通知。
90. 重点项目验收如何进行?
答: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由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科学部组织专家采取会议或通讯评议等方式进行验收,同一项目的验收专家一般不少于五人,专家根据重点项目的计划书和结题报告,对项目完成情况、学术意义和水平、取得的研究成果、人才培养情况、国际合作与交流成效、资助经费的使用与五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购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科学部根据专家综合意见完成验收评议书,报分管委主任审批。
91. 如何办理重大项目的结题手续?
答:重大项目结题须在项目执行期限终止后六个月内完成结题验收。重大项目采取会议评议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前项目及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科学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验收会。科学部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提出项目结题审核意见,经计划局复核后,报分管委主任审查批准。重大项目验收结题批准后,自然科学基金会签署重大项目结题通知,与项目验收意见一并发至重大项目主持人依托单位,抄送课题负责人依托单位。
92.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结题有无特别要求?
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结题的要求是,资助期限结束后三个月内,获资助者应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附主要论文、专著,以及获科技奖励的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送对口科学部。在资助结束后的三年内,自然科学基金会和获资助者依托单位将对获资助者进行跟踪管理。
93. 面上项目不能按期结题怎么办?
答: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计划的面上项目,一般允许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两年,但须在项目原执行期结束的两个月之前提出申请,由项目依托单位签署意见,报对口科学部审批。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94. 重点项目不能按期结题怎么办?
答: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一年或两年。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最晚于项目原执行期结束的两个月之前经项目依托单位签署意见报主管科学部,科学部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95. 一般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何时递交总结、财务决算表?
答:项目承担者在项目执行完成后一个月内递交总结及财务决算表。
96.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需要鉴定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自然科学基金会不组织成果鉴定。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取得重要的应用成果可通过依托单位所属部委或当地科技厅(科委)等国家承认的科技成果鉴定部门组织成果鉴定。
六、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97. 什么是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
答:基于互联网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nternet-based Science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ISIS系统)是自然科学基金会面向承担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业务信息远程联网事务处理系统和信息发布、查询服务系统,目的是实现基金项目申请、项目评审、资助成果登录和项目信息发布的网络化管理。
98. 哪些用户可以使用ISIS系统?
答:目前ISIS系统同时向注册用户与非注册用户提供服务。非注册用户指一般公众用户,可以使用ISIS系统提供的公共服务。注册用户是指那些经批准并且获得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的用户。注册用户又分为自然科学基金会内部工作人员用户和外部用户,内部工作人员用户分为科学部、科学处、计划局、信息中心等用户类型;外部用户分为依托单位管理人员、同行评议专家、项目负责人等用户类型。注册用户使用自己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ISIS系统后,可以使用与其用户类型相应的专门服务。
99. ISIS系统能帮助用户做些什么?
答:ISIS系统针对不同类型用户提供不同的服务功能。非注册用户目前可以查询近年来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基本信息;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后,可以登录不同的功能界面。一般通用功能主要有:项目信息查询、各类管理报告查询、个人信息管理与维护等。
100.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如何利用ISIS系统进行基金项目申报?
答: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可以选择申请项目上载功能对本单位申请书联网上传,进行项目的申报。
101.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如何利用ISIS系统进行基金项目各类报告管理?
答: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选择相应的资助项目计划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管理工作报告功能,可以查看、下载、提交、审核本单位的相关报告。
102.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如何利用ISIS系统进行查询统计?
答: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选择项目检索功能,指定相应的检索条件后,系统提供项目的简表信息。
103. 同行评议专家如何利用ISIS系统完成基金项目评审?
答:同行评议专家可以利用ISIS系统完成基金项目的同行评议工作。专家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后,查询被指派评审的项目,阅读申请书,然后可以下载或联网填写同行评议表格,提交返回系统,即可完成项目评审。
104. 项目负责人利用ISIS系统能做些什么?
答:项目负责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可以查询、下载、提交本人承担项目各阶段需报送的报告、登录研究成果、维护个人信息等。
105. 公众用户如何使用ISIS系统?
答:目前ISIS系统对公众用户开放了资助项目信息查询功能,用户不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只要选择项目检索功能,选择相应的检索条件后就可以查询到指定范围的项目基本信息。另外,用户还可以下载当年申请书电子文件,用于填写项目申请书。
106.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是一个什么样的软件系统?
答:自然科学基金会提供的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简称MiniIRIS系统),可以通过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免费获取,在用户端计算机上安装使用。MiniIRIS系统面向的用户是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用于依托单位收集、汇总和报送基金项目电子申请书。该系统带有初始的用户名和密码,分别是admin/admin。用户下载安装该系统,登录系统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当用户使用MiniIRIS系统联网向自然科学基金会传送收集的本单位基金项目电子申请书时,要求用户的计算机与互联网连接。
107. 如何得到电子申请书和基金项目申报系统?
答:登录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网站(http://www.nsfc.gov.cn),在主页面中点击"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申请书和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或者登录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isis.nsfc.gov.cn)在主页的"最新动态"下载申请书及基金项目申报系统。
108. 如何得到资助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
答:有两种方式:⑴每年12月初,ISIS系统自动将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项目负责人;⑵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下载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具体方法是:登录系统,在"项目及成果管理"栏目中选择"进展/结题报告",获取有关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表格。
109. 项目依托单位如何得到并报送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答:项目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选择单位管理工作报告功能,进行在线填写报告,填写完成后直接提交。
110. 申请书电子文件如何上传?
答:申请书的电子文件上传是通过项目依托单位科研处汇集后,统一通过网络(FTP或EMAIL)发送到自然科学基金会;或者复制到其他存储介质通过邮寄或直接报送到自然科学基金会。
111. 下载申请书电子文件时,安装目录中的const.dat文件有何用途?如何找到?
答:const.dat文件是与申请书电子文件配套使用的代码文件,只有将该代码文件与申请书电子文件置于相同目录下,才能够正常进行申请书录入。用户在安装申请书电子文件时,如果不改变系统约定的申请书安装目录,申请书与const.dat文件将安装在计算机的c:/nsfc_proposal/下目录中。
112. 关闭申请书录入系统时,系统要求输入存盘密码吗?
答:当您填写好申请书电子文件,在进行关闭操作时,系统是不要求输入存盘密码的。如果系统要求您输入存盘密码,说明您的计算机中可能有病毒,请及时检查并杀掉病毒。
113. 如何使用申请书中检查保护密码?
答:当填写完申请书电子文件时须进行检查保护,如果填写的信息是完整正确的,系统提示您输入检查保护的密码,该密码是用来保护您的申请书,防止被他人得到后随意修改。当您需要再次修改申请书时,必须点击"解除保护",再次输入您的密码,系统才允许修改申请书。
114. 如何解决限项检索问题?
答:信息中心提供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信息查询服务,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将需要查询人员的信息发送到指定的邮箱(地址是:report@pro.nsfc.gov.cn),信息中心将查询结果信息发送到单位注册的指定信箱。另外,各注册单位可以登录到ISIS系统,进入"人员信息查询"的功能,进行查询(每次最多可以查询10个人的信息)。
115. 申请书电子文件录入中的灰色录入框双击无法打开怎么办?
答:如果您的申请书电子文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录入或修改的灰色框无法打开,可能您的申请书被破坏了,请您将申请书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发送给信息中心,信息中心会帮助您修复,并将修复后的申请书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如果申请书无法修复,会通过电子邮件尽快通知您。请您发送邮件后随时留意您的电子信箱。技术支持的电子邮件是:support@nsfc.gov.cn
116. 项目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如何查询本单位当年应结题项目?
答: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在系统的"项目与成果管理"下面的菜单中选择"进展/结题报告"。点击进入后,选择"报告类别"为"结题报告",就可以查询到本单位应结题项目的情况了。
117. 单位科学技术处如何查询本单位资助信息?
答:如果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已经得到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就可以登录到系统中查询资助信息(网站地址:https://isis.nsfc.gov.cn/)。
118. 申请者个人将申请书电子文件加保护后,科研处如何修改?
答:由申请者本人自己修改后,重新将申请书上传给依托单位科研处,科研处覆盖原有项目;或申请人将密码告之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由科研管理人员修改后再上传到自然科学基金会。
119. 注册用户如何获得登录ISIS系统的密码?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为每一位已注册用户分配了在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科研处确认本单位人员后,由系统将用户名和密码发给每位用户。
120. 境外人员(海外)工作单位如何填写?
答:在申请书电子文件的个人信息栏目中,境外人员填写工作单位时,如下拉菜单中没有,则以新单位信息方式加入。
121. 对信息系统使用有意见与建议如何联系?
答:对使用我们的信息系统有意见与建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与我们联系。电话为010-62317474;电子邮件地址是:support@mail.nsfc.gov.cn。
七、 其 他
12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地区联络网 是什么组织?如何确定各地区联络网的成员?
答:地区联络网是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受资助人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之间的一种联络组织,在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中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地区联络网本着自愿原则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每个联络网设组长单位一个,目前全国共有36个地区联络网。获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依托单位和申请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均可做为所在地区联络网的成员单位。
123. 地区联络网主要任务是什么?组织哪些活动?
答:主要任务是:宣传自然科学基金制和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与资助项目的管理,及时、准确地传达自然科学基金会的有关部署,为做好资助项目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反映基层单位和科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所在地区联络网进行经验交流、理论研讨及业务培训等。
目前开展的活动有:各地区联络网每年都组织召开本联络网成员参加的申请工作部署和交流研讨会;华北、华东、中南、东北、西北、西南地区等六个片区,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以交流、研讨和培训活动为主的"片区会议";自然科学基金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有联络网组长单位参加的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会议。
12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网址是什么?办公联系电话?
答:网址是:http://www.nsfc.gov.cn/
办公联系电话:
部门 电话 部门 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6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办公室 62326883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人事局 62326984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62327005
信息中心 62317474 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联合办公室 62327088
机关服务中心 62327233 机关服务中心 资料销售 62326970
科学基金杂志部 62327204 中德科学中心 82380039
值班室 62327087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①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然科学基金制运作方式,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②主要资助范围是什么?
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实施与管理。(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简称自然科学基金)
3. 自然科学基金经费来源于何处?
答:自然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科学事业费预算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的捐赠。
4. 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工作遵循"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 执行"平等竞争、科学民主、激励创新"的运行机制,遵守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
5.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③的经费资助方式是什么?经费使用须遵循的原则?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根据项目类型、规模以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实行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两种经费资助方式。就目前情况而言,除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方式的经费资助以外,其余项目类型均实行定额补助方式。
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经费管理办法。(③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简称基金项目)
6. 申请或承担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答: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须具备开展基金项目研究所必要的条件,并应设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7. 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监督与审计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自然科学基金会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就项目执行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审计。
自然科学基金会对违背科学道德、违反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依托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项目资助经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资助项目、停止申请资格等处理措施。
自然科学基金会纪检监督部门受理有关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投诉和举报。
8. 目前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是怎样的?
答:目前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结构大体上可以分为"研究项目"和"人才培养体系"两大资助板块(简称"项目板块"和"人才板块")。 "项目板块" 主要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和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等。"人才板块"主要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国际合作的两个基地等。自然科学基金会根据需要可以对项目类型进行调整。
9. 自然科学基金目前设有哪些专项基金项目?
答:目前主要有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科普专项、研究成果专著出版基金、重点学术期刊专项、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委主任基金、科学部主任基金、青少年科技活动专款、数学天元基金、复杂性科学研究专款等。自然科学基金会根据国家科技的发展和需要设置和调整专项项目。这些专项项目的申请与管理都有特殊规定和要求,具体参见相应的管理办法、指南和通知等。
10. 自然科学基金会目前设有哪些联合基金与联合资助项目?
答:目前有 "NSAF"联合基金、钢铁研究联合基金、黄河研究联合基金、节能环保联合基金、航空科技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GM-中国科学研究基金;与微软中国研究院、朗讯贝尔实验室中国基础科学研究院等联合资助项目。联合基金或联合资助项目的申请与管理往往有特殊的要求,参见相应的管理办法、协议、指南、通知等。
11. 自然科学基金会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主要有哪些类型?
答:目前有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含"两个基地"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交流专项、自然科学基金会-香港联合资助局(RGC)联合科研基金、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④项目。(④ 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简称中德科学中心)
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
12. 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应了解哪些信息,如何查阅相关的资料?
答: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首先要阅读当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发布的基金申请通告、项目指南(一般在前一年年底发布),同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长远发展需求制定的优先资助领域(一般每五年发布一次);其次,还要了解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各类项目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第三,有些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和规定,要随时访问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网站,查阅相关的通告及管理办法。自然科学基金会网址为:http://www.nsfc.gov.cn。
13. 如何获得基金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申请书撰写提纲等资料?
答:基金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等资料可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查询。申请书表格、申请书撰写提纲可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的"下载中心"免费下载。此外,每年项目指南将编印成册,于年底出版发行(指导下一年申请),需要者可提前预订或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科学基金杂志部购买。
14. 各类基金项目受理申请的时间有何规定?
答:基金项目受理申请的时间有明确规定,大部分基金项目集中在3月份受理申请,称为集中受理。集中受理的项目主要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等;部分基金项目随时受理申请,例如委主任基金、科学部主任基金及部分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等;还有少部分基金项目是根据通知在规定期受理申请,例如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这类基金项目要随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
15. 自然科学基金每年3月份集中受理申请的具体起止时间是何时?
答:每年2月15日开始集中受理当年度的项目申请,3月31日截止受理。一般情况下3月26日-3月31日在自然科学基金会办公楼安排现场集中受理事宜。邮寄申请书以投寄日当地邮戳为凭,按通告要求寄送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的受理部门。
16. 申请者填报和提交申请书要完成哪些程序?
答:申请者填报和提交申请书要做以下几件事:(1)阅读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告、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等文件;(2)从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申请书;(3)认真阅读申请书撰写提纲,并按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4)本人及主要参加者在申请书的成员表中亲自签名;(5)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含纸质和电子文件)提交合作单位及项目依托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然后由依托单位统一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报。
17. 申请者可否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会报送申请材料?
答:不可以。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受理任何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申请者必须将有关材料交依托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经依托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后,由依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提交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相关受理部门。
18. 没有注册的单位的科研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基金项目?
答:申请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须"单位先注册、后提交申请",当年通告发布的限定日期前尚未注册的单位,其科研人员不能申请当年3月份集中受理的各类项目。
19. 组织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应如何注册?
答:尚未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请注册的单位,需从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网站下载《单位信息登记表》,并按《单位信息登记表》的要求,准确填写信息,经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自然科学基金会信息中心。同时,将《单位信息登记表》的电子文件发至信息中心电子信箱(dwxx@mail.nsfc.gov.cn)进行注册。原来已经注册单位,后因故发生信息变更,视为已经注册,但须及时以公函形式将变更信息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信息中心、财务局,以免影响工作。
20. 提交申请书的形式是什么?
答:所有申请书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般是一份),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1. 申请者及项目依托单位在提交申请时各承担什么责任?
答:申请者须按各类项目的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保证填写内容和各类附件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本人须在纸质申请书原件上签字。
项目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承诺给予人员和条件保障,并在纸质申请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合作者所在单位确认履行合作承诺后也须在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完成上述程序后按自然科学基金会规定的受理时间和要求报送申请。
22. 自然科学基金会是否收取申请项目评审费?
答:从2003年起,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再收取评审费。
23. 申请者必须具备什么样的基本资格方能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对申请者资格有明确的规定;(1)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2)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24. 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除须符合基本资格外还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面上项目申请者除须符合基本资格外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只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才可申请面上项目。
25. 在自然科学基金会兼聘的工作人员可否申请或参加申请基金项目?
答:在兼聘期间不可以申请或参加申请。
26. 具有中级职称的申请者可否申请重点、重大项目?
答:不可以。
27. 申请重点项目其合作研究单位最多可以有几个?
答:重点项目其合作研究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单位。
28. 在我国内地工作的外籍或港澳台科技人员可否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答:正式受聘于我国内地并在自然科学基金会注册的单位,且聘任期覆盖项目的执行期,每年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的上述科技人员,可申请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别项目。
29. 境外人员申请或参加基金项目如何在申请书上签字?
答: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参加该项目申请并履行有关职责,以附件形式在申请项目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报。
30.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可否申请面上项目?
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果没有博士学位,不允许作为申请者申请面上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申请。
31. 青年科学基金申请者的年龄如何限定?
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的年龄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2.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组成员是否要求全部是青年?
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为主,但并不要求全部是青年。
33. 哪些地区、哪些单位的研究人员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
答: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十一个地区行政所辖单位的正式受聘研究人员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
34. 申请者符合申请地区科学基金的条件,但参加者或合作者的工作单位不在地区科学基金规定的地区之内是否可以?
答:可以。
35. 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应注意哪些事项?电子申请表格中没有设置"导师意见"栏,应如何处理?
答: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只可申请面上项目,申请时要符合第22问答的要求,且须征得导师同意。导师的意见以附件形式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6. 已获博士学位但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否申报基金项目?
答:已获博士学位而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作为申请者只能申请或承担面上项目一项,申请项目时不需专家推荐。作为项目组成员不限项。
37. 当年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可否再次申请基金项目?
答:不可以。
38.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是否有特殊格式?报送几份?
答: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书仍使用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通用表格(可在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上下载),但须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仍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六份),在集中受理期内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部门。
39. 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如何报送?例如论文首页,获奖证书等?
答:难以形成电子文件的附件与纸质申请书一起报送。
40. 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表中工作单位、依托单位如何填?
答:在该类基金项目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工作单位"栏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在国外的工作单位,"依托单位"栏填国内合作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即本申请获资助后的项目依托单位。
41.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的"限项"有什么详细的规定?
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自然科学基金会于2003年2月19日发布了《关于2003年度面上项目申请限项规定解释说明》,该说明现仍有效。说明对此问题的解释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当年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基金项目的数量(不包括执行期为一年及在一年以内的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申请或承担(含参加)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项,重点或重大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超出限项规定的申请,查出后将不再继续评审。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只具有博士学位)作为主持者限为1项,作为参加者没有限制。
42. 执行期为一年的项目是否计入限项?
答:批准执行期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在研项目不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43. 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对申请者及其合作者如何限项?
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作为申请者或承担(含参加者)重点或重大项目合计限为一项。如果上述人员承担的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在申请当年能够按时结题,可提出或参加新的申请。如新申请项目获得资助,其项目启动时间须在应结题项目被确认已正式结题之后。
44. 申请重大研究计划的项目有什么限项规定?
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申请者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成员,就同一研究计划,申请和承担研究计划项数限为一项。批准的资助项目按面上、重点、重大在研项目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45. 未在集中受理期受理申请的重大研究计划,如何进行限项检索?
答:未在集中受理期受理申请的重大研究计划须遵循第43问答限项规定。在集中受理期(2月15日-3月31日)前受理的重大研究计划申请项目不计入集中受理期限项检索范围,获批准资助的项目按在研项目计入限项检索范围。在集中受理期后受理的重大研究计划申请项目实行在评审完成之后按限项规定进行检索。
46.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是否计入限项?
答:不参加面上、重点和重大项目限项检索。
47. 海外、香港澳门青年合作研究基金对申请者及其合作者申请该类项目有无限项要求?
答:海外、香港澳门青年合作研究基金申请者或合作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且无该类在研项目。
48.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如何申请?
答: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目前暂不公开受理自由申请。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产生采取相关部委(教育部、中科院、中国科协)及自然科学基金会各科学部推荐的方式。相关部委按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自然科学基金会下达的推荐名额,将推荐材料报相关科学部;各部门推荐群体的清单报自然科学基金会计划局。
49. 申请专项基金项目如何限项?
答:科普专项、研究成果专著出版基金、数学天元基金不计入限项范围,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按重点项目类型计入限项检索范围。GM-中国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按面上项目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50.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如何申请?
答: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目前尚未公开受理自由申请,而是根据该专项项目所需要的条件和当年资助计划,结合基础科学研究发展的需要,由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科学部推荐出申请项目,然后按规定的评议评审程序遴选资助项目。
51. 如何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答: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专项基金"与香港RGC联合资助项目外,申请者需有在研的基金项目,才可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一般须在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执行前3个月提出申请。可在自然科学基金会中文网站的"下载中心"或"国际合作局"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然后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及所要求的相关附件报送到在研项目所在科学部。
对纳入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国外(地区)基金组织的协议项目(如日本学术振兴会、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英国皇家学会、香港研究资助局、中澳特别资金等),请随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中文网站的"通知公告"专栏中公布的"征集项目通知",并按通知要求申请。
52. 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条件?
答:1) 申请人是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
2)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专项基金的申请人,须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统一评估(获良好以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
3) 有利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和人才培养;
4) 研究内容对外不属于保密范围。
注: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能视为"在研基金项目"。
53. 国际(地区)合作项目申请书是报送给国际合作局还是相关的学部,何时提交?
答:①在自然科学基金会中文网站上公开征集的一些纳入协议的项目,需在"征集项目通知"截止日期前直接报送国际合作局;
②其它国际合作项目至少提前三个月直接报送相关科学部。
54. 如何区分协议项目和非协议项目?
答:以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是否纳入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国外(地区)基金组织签署的协议框架下,来区分为协议项目和非协议项目。
1)协议项目:①申请人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②国外(地区)的合作伙伴同时向所在国的基金组织提交申请或正承担其基金项目;③双方得到两个组织共同批准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2)非协议项目:中方申请人单方面获得自然科学基金会资助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55. 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或RGC项目是否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答:目前均暂不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56. “两个基地”项目与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项目有何区别?
答:"两个基地"项目是对"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的一个补充,它要求留学人员在国外已经独立主持实验室、研究组工作并有研究经费,且每年累计回国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另外,国内合作单位应具备开展合作研究计划的人员和设备。除资助交流经费外,也资助研究经费,而"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只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内进行短期工作或讲学的接待费。
57. 中德科学中心项目如何申请?
答:申请者应是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承担者或参加者,必须与德国合作伙伴共同提出申请。德国合作伙伴也应是DFG项目的承担者或参加者。年龄小于35岁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学者不受基金项目承担者或参加者的限制,但仍需与德方共同提出申请。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项目类别有:双边研讨会、合作项目(限定的战略领域)、合作研究小组、出版物、科学展览、重大项目的组织筹备等。申请书用中德文或中英文填写(一式五份),项目实施前3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直接报送。具体要求和详情可见中德科学中心的网站(网址:http://www.sinogermanscience.org.cn)。
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
58.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程序是什么?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一般按照初审、同行专家评议(一般采取通讯评议方式)、专家评审组或专业委员会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的程序进行。在专家评议评审的基础上,自然科学基金会委务会议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项目或资助方案予以批准或授权批准,然后由科学部或有关局室下达批准资助通知。
59.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标准是什么?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主要标准是整体研究方案所体现的研究价值,其中源头创新是重要的标准之一。注重申请者的创新潜力和人文素质。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科技工作者积极探索,树立敢为人先的意识。
60. 同行评议专家应具有哪些条件?
答:同行评议专家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熟悉被评项目的研究内容及相关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情况,并且近年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热心科学基金事业。
61. 同行评议专家应如何评议基金项目?
答:同行评议专家应按照基金项目评审标准和要求,充分阐述个人观点,摒弃非科学因素的影响,做到客观公正,遵守保密和知识产权等有关规定。内容过于空泛或明显有失公正的评议,视为无效评议。
62. 自然科学基金评审过程中遵守哪些回避规定?
答:为保证项目评审的公正性,项目评审须遵守以下回避规定:
1)自然科学基金会专职和兼聘人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项目;
2)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回避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的评审;
3)自然科学基金会兼聘人员、同行评议专家和专家评审组成员回避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的申请项目的评议和评审;
4)专家评审组成员和自然科学基金会兼职专家当年是申请项目负责人时,不得出席与该项目有关的评审会议。
5)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三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供遴选同行评议专家时参考。
63. 面上项目评审时提请专家评审组审议的项目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在面上项目评审过程中,由科学处提请专家评审组审议项目的数量一般控制在计划批准项目数的130%以上。但一般也不宜过多,主要根据评审组专家在会议期间的评审工作量而定。
64. 专家评审组评审面上项目是怎样确定建议资助项目的?
答:专家评审组对提交审议项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向自然科学基金会建议资助的面上项目。获投票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的项目,方可作为专家评审组建议资助项目。
65. 科学处未提交专家评审组审议的申请项目,可否在评审专家组会上讨论并参加评审?
答:可以,但有一定的条件。即须经两位或两位以上专家评审组成员提议,方可纳入专家评审组审议。该类项目须获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可被建议资助。
66. 申请者以往承担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情况对申请新项目有无影响?
答:有一定影响。在综合评价相近的情况下,对以往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质量优秀、成果突出并遵守自然科学基金会有关规定的申请者的申请项目,可提请专家评审组重点审议,建议优先资助。相反,如果申请者以往承担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进展或结题评估被认定为不好或较差,将可能直接影响新申请项目的评审结果。当年愈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项目。
67. 何为"非共识"项目?评审中如何对待"非共识"项目?
答:"非共识"项目是指几位评审专家评审同一项目时,对该项目论及的学术见解,研究思路或研究方法有着几乎相悖的评价意见,因而对该项目是否具有创新不能达成共识。
由于"非共识"项目可能具有多数人尚不能认可的创新点,因此对该类项目是否给予资助不宜采用简单多数(1/2以上)同意的决策模式。为此,目前在面上项目评审中,采用由专家评审组成员个人或科学处署名推荐、科学部审核的决策模式。在项目评审中对学术问题以外其他方面评价的不同看法不能一概简单地视为"非共识"。
68. "小额探索项目"是什么含义?
答:"小额探索项目"是指评审中对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申请项目给予小额经费、执行期一般为一年的资助,开展探索研究。"小额探索项目"是一种资助方式,由评审专家讨论决定,不是一种申请项目类型。
69. "非共识"项目和"小额探索项目"有必然联系吗?
答:没有必然联系,但有共同的目标,即都是为了鼓励和保护创新研究而采取的措施。慎重对待和资助"非共识"项目是评审过程中保护创新研究的决策方式;小额资助探索项目是对创新研究的特殊资助方式。资助"非共识"项目可以但不是必须给予小额资助;"小额探索项目"应该是评审专家组遴选通过的项目。
70. 重点项目的评审与面上项目有何相同与不同?
答:在召开专家评审会以前阶段的工作与面上项目基本相同,但同行评议的有效评议意见不应少于五份。重点项目的专家评审会可在面上项目专家评审组会议期间进行,也可另行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第一轮同行评议评审的申请者一般须到会答辩。专家组经过讨论评审,并以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建议资助,获到会专家1/2以上同意票,方可作为建议资助项目。
71. 参加评审会的专家怎样遵守回避规定?
答:在专家评审会上审议某一项目时,与该项目申请者在同一受聘单位或与申请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评审专家须回避该项目的讨论,但可以参加该项目的投票表决。
72.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哪些保密规定?
答:参加评议、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均须遵守的保密规定是:
1)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剽窃申请者的研究内容;
2)不得泄露同行评议专家姓名和单位;
3)不得泄露评议、评审过程中的情况和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
73. 申请者是否可以提出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如何提供名单?
答: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三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供遴选同行评议专家时参考。自然科学基金会科学部对此信息保密。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专家名单用信封封好,与纸质申请一起报送。
74.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需要多长时间?
答:基金项目评审完成各个评审环节,即一个评审周期,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评审项目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受理申请-初审-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学科处综合同行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委务会审批等环节。自然科学基金会通常在提交申请项目(指3月份集中受理)当年的9月末下达资助项目批准通知或反馈未获资助评审意见。
75. 申请者何时能得知当年申请项目获准与否?
答: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等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正常情况下一般在当年9月底可获知评审结果。届时由各科学部向申请者发出批准通知。未获资助项目的评审意见,将通过网络系统适时反馈给申请单位和申请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及海外、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评审结果,正常情况下一般在当年11月下旬发布。
四、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实施管理
76. 获资助的项目其项目计划书是否返回申请人?
答:根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计划书一式两份。项目依托单位对计划书进行审核后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对口科学部。科学部审核后将其中一份返回项目依托单位转申请人。逾期不报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由科学处报科学部核准后予以撤销。
77. 项目负责人、项目依托单位和自然科学基金会管理项目的各自责任是什么?
答: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基金项目的实施,包括按资助批准通知的要求编写项目研究计划与经费预算,定期向自然科学基金会报告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实编报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和资助经费决算等。凡涉及项目研究计划、研究队伍、经费使用及项目依托单位等重要变动,须通过项目依托单位及时报自然科学基金会科学部核准。
项目依托单位对本单位基金项目负有监督、管理和保证的责任,主要包括:保证项目的人员稳定、条件落实;监督项目的实施和经费使用;定期向自然科学基金会报告项目的管理情况;协助自然科学基金会实施项目检查;审查结题项目的经费决算和研究工作总结,按要求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报结题。
自然科学基金会负责基金项目的宏观管理,包括审核项目研究计划与经费预算,检查项目年度工作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核准结题并组织评议等。
78. 资助项目经费何时下拨?有关经费下拨等事宜如何查询?
答:1)当年获准的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当年年底拨款;2)在研项目一般在每年3月下旬拨款;3)随时批准的项目逢单月拨款。
核查经费下拨等有关问题,可由项目依托单位向财务局和相应科学部查询。
79.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于何时,以何种方式向自然科学基金会报送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和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答:每年1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须填报《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向自然科学基金会对口科学部报送一份纸质文件,同时通过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报送电子文件。
从2004年起《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调整为4月15日前,项目依托单位通过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报送电子文件不再报送纸质文件。
80. 什么情况下,对在研基金项目给予缓拨资助经费、中止或撤销的处理?
答:在研的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拨资助经费、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1)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
2)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自然科学基金会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4)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
5)其它违反基金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的行为。
81. 面上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否变更?
答:面上项目中的自由申请和地区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等)离开该项目研究一年以内的,项目负责人须安排合适人选代理,并报项目依托单位及对口科学部备案;擅自离岗及离岗超过一年的,须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依托单位专报对口科学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或未经批准,则应及时办理中止手续。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离岗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项目负责人须报项目依托单位和对口科学部备案;超过一年的,项目依托单位应专报对口科学部办理中止手续。
82. 面上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变更时,研究项目应如何处理?
答:项目负责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时,项目负责人可提出请示报告,说明将其负责的项目转到调入单位执行,但事先须征得调入和调出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请示报告经对口科学处审核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如调入单位不具备条件,项目仍可保留在原项目依托单位执行但须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接替(不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无合适人选应办理中止手续。
83.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主要成员可否退出?
答:原则上不允许退出。如因特殊原因(如工作调离),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后报对口科学部审批。
84. 课题进展顺利,可否提前结题?
答:一般不允许。
85. 基金项目延期结题与逾期结题的差别是什么?对此有无处理或处罚?
答:延期结题是指项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计划。延期结题须在距项目原计划结题日期的两个月之前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通过依托单位报送对口科学部审核批准。一般只允许延期一次,且期限不超过两年。办理延期结题的项目,在延期规定时间按时结题的按正常结题处理。
逾期结题是指应结题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结题手续。申请者以往负责的基金项目如在近三年内有中止、撤销、逾期结题等记录,其新申请的项目,在专家评审组评审时须获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建议资助。
86. 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是否要求标注?
答:基金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须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
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与验收
87. 项目依托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基金项目结题前应做哪几项工作?
答:所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应办理结题手续,各类项目结题有不同的要求。项目依托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应首先认真阅读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中有关结题的规定,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其次须按照要求认真完成结题申报材料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会;如需要验收的项目请按要求备好材料由科学部组织进行项目的验收工作。
88. 如何办理面上项目结题手续?
答:面上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认真总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经费决算。项目依托单位须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次年集中受理申请项目期间按自然科学基金会通告的要求,将本单位全部应结题项目的材料统一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对口科学部核准报送的应结题项目后,向项目依托单位发出准予结题的通知。
89. 办理重点项目的结题手续与面上项目有何不同?
答:重点项目的结题材料与面上项目的要求基本相同,但重点项目须进行项目验收,要求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材料申报和验收两项工作后,才可正式结题,最后由主管科学部办理结题手续,向项目依托单位发出结题通知。
90. 重点项目验收如何进行?
答: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由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科学部组织专家采取会议或通讯评议等方式进行验收,同一项目的验收专家一般不少于五人,专家根据重点项目的计划书和结题报告,对项目完成情况、学术意义和水平、取得的研究成果、人才培养情况、国际合作与交流成效、资助经费的使用与五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购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科学部根据专家综合意见完成验收评议书,报分管委主任审批。
91. 如何办理重大项目的结题手续?
答:重大项目结题须在项目执行期限终止后六个月内完成结题验收。重大项目采取会议评议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前项目及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验收材料,科学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验收会。科学部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提出项目结题审核意见,经计划局复核后,报分管委主任审查批准。重大项目验收结题批准后,自然科学基金会签署重大项目结题通知,与项目验收意见一并发至重大项目主持人依托单位,抄送课题负责人依托单位。
92.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结题有无特别要求?
答: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结题的要求是,资助期限结束后三个月内,获资助者应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附主要论文、专著,以及获科技奖励的研究成果等有关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送对口科学部。在资助结束后的三年内,自然科学基金会和获资助者依托单位将对获资助者进行跟踪管理。
93. 面上项目不能按期结题怎么办?
答: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计划的面上项目,一般允许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两年,但须在项目原执行期结束的两个月之前提出申请,由项目依托单位签署意见,报对口科学部审批。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94. 重点项目不能按期结题怎么办?
答: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一年或两年。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最晚于项目原执行期结束的两个月之前经项目依托单位签署意见报主管科学部,科学部核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95. 一般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何时递交总结、财务决算表?
答:项目承担者在项目执行完成后一个月内递交总结及财务决算表。
96.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需要鉴定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自然科学基金会不组织成果鉴定。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取得重要的应用成果可通过依托单位所属部委或当地科技厅(科委)等国家承认的科技成果鉴定部门组织成果鉴定。
六、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97. 什么是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
答:基于互联网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nternet-based Science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ISIS系统)是自然科学基金会面向承担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业务信息远程联网事务处理系统和信息发布、查询服务系统,目的是实现基金项目申请、项目评审、资助成果登录和项目信息发布的网络化管理。
98. 哪些用户可以使用ISIS系统?
答:目前ISIS系统同时向注册用户与非注册用户提供服务。非注册用户指一般公众用户,可以使用ISIS系统提供的公共服务。注册用户是指那些经批准并且获得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的用户。注册用户又分为自然科学基金会内部工作人员用户和外部用户,内部工作人员用户分为科学部、科学处、计划局、信息中心等用户类型;外部用户分为依托单位管理人员、同行评议专家、项目负责人等用户类型。注册用户使用自己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ISIS系统后,可以使用与其用户类型相应的专门服务。
99. ISIS系统能帮助用户做些什么?
答:ISIS系统针对不同类型用户提供不同的服务功能。非注册用户目前可以查询近年来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基本信息;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后,可以登录不同的功能界面。一般通用功能主要有:项目信息查询、各类管理报告查询、个人信息管理与维护等。
100.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如何利用ISIS系统进行基金项目申报?
答: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可以选择申请项目上载功能对本单位申请书联网上传,进行项目的申报。
101.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如何利用ISIS系统进行基金项目各类报告管理?
答: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选择相应的资助项目计划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管理工作报告功能,可以查看、下载、提交、审核本单位的相关报告。
102.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如何利用ISIS系统进行查询统计?
答: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选择项目检索功能,指定相应的检索条件后,系统提供项目的简表信息。
103. 同行评议专家如何利用ISIS系统完成基金项目评审?
答:同行评议专家可以利用ISIS系统完成基金项目的同行评议工作。专家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后,查询被指派评审的项目,阅读申请书,然后可以下载或联网填写同行评议表格,提交返回系统,即可完成项目评审。
104. 项目负责人利用ISIS系统能做些什么?
答:项目负责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可以查询、下载、提交本人承担项目各阶段需报送的报告、登录研究成果、维护个人信息等。
105. 公众用户如何使用ISIS系统?
答:目前ISIS系统对公众用户开放了资助项目信息查询功能,用户不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只要选择项目检索功能,选择相应的检索条件后就可以查询到指定范围的项目基本信息。另外,用户还可以下载当年申请书电子文件,用于填写项目申请书。
106.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是一个什么样的软件系统?
答:自然科学基金会提供的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简称MiniIRIS系统),可以通过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免费获取,在用户端计算机上安装使用。MiniIRIS系统面向的用户是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用于依托单位收集、汇总和报送基金项目电子申请书。该系统带有初始的用户名和密码,分别是admin/admin。用户下载安装该系统,登录系统可以修改自己的密码。当用户使用MiniIRIS系统联网向自然科学基金会传送收集的本单位基金项目电子申请书时,要求用户的计算机与互联网连接。
107. 如何得到电子申请书和基金项目申报系统?
答:登录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网站(http://www.nsfc.gov.cn),在主页面中点击"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申请书和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或者登录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isis.nsfc.gov.cn)在主页的"最新动态"下载申请书及基金项目申报系统。
108. 如何得到资助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
答:有两种方式:⑴每年12月初,ISIS系统自动将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项目负责人;⑵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下载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具体方法是:登录系统,在"项目及成果管理"栏目中选择"进展/结题报告",获取有关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表格。
109. 项目依托单位如何得到并报送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答:项目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选择单位管理工作报告功能,进行在线填写报告,填写完成后直接提交。
110. 申请书电子文件如何上传?
答:申请书的电子文件上传是通过项目依托单位科研处汇集后,统一通过网络(FTP或EMAIL)发送到自然科学基金会;或者复制到其他存储介质通过邮寄或直接报送到自然科学基金会。
111. 下载申请书电子文件时,安装目录中的const.dat文件有何用途?如何找到?
答:const.dat文件是与申请书电子文件配套使用的代码文件,只有将该代码文件与申请书电子文件置于相同目录下,才能够正常进行申请书录入。用户在安装申请书电子文件时,如果不改变系统约定的申请书安装目录,申请书与const.dat文件将安装在计算机的c:/nsfc_proposal/下目录中。
112. 关闭申请书录入系统时,系统要求输入存盘密码吗?
答:当您填写好申请书电子文件,在进行关闭操作时,系统是不要求输入存盘密码的。如果系统要求您输入存盘密码,说明您的计算机中可能有病毒,请及时检查并杀掉病毒。
113. 如何使用申请书中检查保护密码?
答:当填写完申请书电子文件时须进行检查保护,如果填写的信息是完整正确的,系统提示您输入检查保护的密码,该密码是用来保护您的申请书,防止被他人得到后随意修改。当您需要再次修改申请书时,必须点击"解除保护",再次输入您的密码,系统才允许修改申请书。
114. 如何解决限项检索问题?
答:信息中心提供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信息查询服务,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将需要查询人员的信息发送到指定的邮箱(地址是:report@pro.nsfc.gov.cn),信息中心将查询结果信息发送到单位注册的指定信箱。另外,各注册单位可以登录到ISIS系统,进入"人员信息查询"的功能,进行查询(每次最多可以查询10个人的信息)。
115. 申请书电子文件录入中的灰色录入框双击无法打开怎么办?
答:如果您的申请书电子文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录入或修改的灰色框无法打开,可能您的申请书被破坏了,请您将申请书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发送给信息中心,信息中心会帮助您修复,并将修复后的申请书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如果申请书无法修复,会通过电子邮件尽快通知您。请您发送邮件后随时留意您的电子信箱。技术支持的电子邮件是:support@nsfc.gov.cn
116. 项目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如何查询本单位当年应结题项目?
答: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人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在系统的"项目与成果管理"下面的菜单中选择"进展/结题报告"。点击进入后,选择"报告类别"为"结题报告",就可以查询到本单位应结题项目的情况了。
117. 单位科学技术处如何查询本单位资助信息?
答:如果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已经得到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就可以登录到系统中查询资助信息(网站地址:https://isis.nsfc.gov.cn/)。
118. 申请者个人将申请书电子文件加保护后,科研处如何修改?
答:由申请者本人自己修改后,重新将申请书上传给依托单位科研处,科研处覆盖原有项目;或申请人将密码告之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由科研管理人员修改后再上传到自然科学基金会。
119. 注册用户如何获得登录ISIS系统的密码?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ISIS系统)为每一位已注册用户分配了在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科研处确认本单位人员后,由系统将用户名和密码发给每位用户。
120. 境外人员(海外)工作单位如何填写?
答:在申请书电子文件的个人信息栏目中,境外人员填写工作单位时,如下拉菜单中没有,则以新单位信息方式加入。
121. 对信息系统使用有意见与建议如何联系?
答:对使用我们的信息系统有意见与建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与我们联系。电话为010-62317474;电子邮件地址是:support@mail.nsfc.gov.cn。
七、 其 他
12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地区联络网 是什么组织?如何确定各地区联络网的成员?
答:地区联络网是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受资助人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之间的一种联络组织,在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中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地区联络网本着自愿原则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每个联络网设组长单位一个,目前全国共有36个地区联络网。获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依托单位和申请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均可做为所在地区联络网的成员单位。
123. 地区联络网主要任务是什么?组织哪些活动?
答:主要任务是:宣传自然科学基金制和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与资助项目的管理,及时、准确地传达自然科学基金会的有关部署,为做好资助项目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反映基层单位和科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所在地区联络网进行经验交流、理论研讨及业务培训等。
目前开展的活动有:各地区联络网每年都组织召开本联络网成员参加的申请工作部署和交流研讨会;华北、华东、中南、东北、西北、西南地区等六个片区,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以交流、研讨和培训活动为主的"片区会议";自然科学基金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有联络网组长单位参加的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会议。
12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网址是什么?办公联系电话?
答:网址是:http://www.nsfc.gov.cn/
办公联系电话:
部门 电话 部门 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6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办公室 62326883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人事局 62326984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62327005
信息中心 62317474 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联合办公室 62327088
机关服务中心 62327233 机关服务中心 资料销售 62326970
科学基金杂志部 62327204 中德科学中心 82380039
值班室 6232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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