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协组织机构
时间:2015/12/30 09:45:00 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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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科协代表大会是校科协的领导机构。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
1.讨论、决定校科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校科协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修改并通过校科协章程;
3.选举和罢免校科协理事会理事;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二、校科协理事会是由校科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校科协的组织机构,校科协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校科协理事会根据本章程和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和组织校科协工作。校科协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以上会议,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决定重大事项。
三、校科协理事会组成包括主席1名,副主席1-3名,理事若干名(60名左右),秘书长1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名誉主席1名。理事在任期内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者,可以提出申请,经理事会通过可以变更或增补,校科协理事会任期制为四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四、湖南农业大学科协办公室挂靠科学技术处,由秘书长主持工作,由科协办公室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根据会员分布情况及工作情况的需要,各学院(部)可设立科协分会,在校学生可成立大学生科协,离退休教职工可成立老年科协,由热心科协工作的同志兼任科协分会秘书,其业务受校科协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