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精神,湖南省科协负责向中国科协推选湖南省行政区域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和《湖南省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湘科协通〔2017〕4号),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1.根据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
2.中国科协推荐(提名)的院士候选人由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
3.湖南省科协推选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有关企业(园区)科协推荐。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二)推荐名额
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有关企业(园区)科协的推荐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一)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二)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五)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三、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荐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倡导中国科学家精神,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推选单位和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二)各单位要将推荐工作作为科协组织发现人才、举荐人才、凝聚人才的重要举措和抓手,扩大视野,主动作为,结合院士推荐(提名)渠道积极开展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广泛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作为院士候选人。
(三)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湖南省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可在省科协官网通知通告栏查询)有关程序和规定开展推荐工作。违反规定的,所推荐的院士候选人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处理。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材料上需专家签名。
(四)被推选人所在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推选单位负责学术审核,审查被推选人材料的完整性,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被推选人在推荐到中国科协之前要在其工作单位和推选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材料报送
(一)初选报送材料
各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有关企业(园区)科协应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候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17:30前,将初选推荐对象的以下材料报送省科协调研宣传工作部:
1.推荐工作材料
(1)推荐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报告应包括推荐工作方案、推荐评议等情况)。
(2)《推荐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附件2)纸质件1份。
2.被推选人材料
(1)《湖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纸质件13份,其中原件1份;
(2)《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4)纸质件1份;
(3)附件材料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初审通过后报送的材料
经2021年湖南省推选院士候选人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候选人,须按通知要求(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重新将以下材料报送省科协调研宣传工作部: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8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被推选人签名,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名书》附件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
3.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纸质件2份。
5.被推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纸质件2份。
6.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1份。
(三)相关事宜
1.所有推荐工作材料和被推选人材料均由推荐单位报送,谢绝被推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推荐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被推选人材料无效。因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
3.报送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7号湖南省科协调研宣传工作部(省科协办公楼418室);联系人:王少军,喻泽红;联系电话:0731-84884362;邮箱: hnkxzxb@163.com。
附件:1.推荐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2.湖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表
3.同行专家评议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月13日
点击下载文件: 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