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六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 2020/11/13   作者:   点击: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园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科技三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推动长沙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根据《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定办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决定联合开展第六届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者致力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长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并对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在促进长沙产业发展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明显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单位

1、各区县(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建立相应的评审机构,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科协承办具体工作;

2、市直有关部门、各科技经济园区负责推荐本部门或本园区的候选人;

3、驻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负责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4、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以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二)推荐名额

 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

各推荐单位组建专家评议组,按照规定的条件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提出拟推荐人选,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领导同意,经推荐单位研究审定后,上报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选程序

(一)受理推荐。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工作部)负责接受推荐,按评定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申报资格的推荐对象按学科进行分类。

(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定细则,进行初评、复评,产生不超过10名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三)考察及公示。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将考察合格的候选人在有关媒体或网站上公示。

(四)终评。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考察和公示结果进行审定,确认人选。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选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市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长沙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注意推荐在各类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复工复产中作出贡献、取得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是长沙市青年科技人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六、推荐材料报送

候选人推荐材料应包括:

(一)推荐单位推荐报告一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及评审情况。

(二)《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组织填写,经审核无误后,由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专家推荐意见表》3份。由推荐单位专家评议组三名专家分别填写。

(四)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式2份。由推荐单位组织撰写,要求真实、准确,具体介绍候选人的政治思想、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学风建设、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情况,并加盖推荐单位及候选人工作单位公章。

(五)候选人有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及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或知识产权证明(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注明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参与人数及个人排名情况,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

3、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获奖排名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成果应一致);

4、 技术转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六)候选人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EPG格式电子文档)。

(七)报送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 日下午5:00前。请各推荐单位按时将推荐材料装订好报送至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评定办公室(设长沙市科协学会工作部,市人民中路308号B202室),所有材料电子档打包以姓名+单位为文件名发送到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长沙市科协学会工作部

:宋和平   朱  

联系电话84113657         传真:84113119

电子邮箱:260259421@qq.com

    

附件:1、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2、长沙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专家推荐意见表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