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3/11/06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范围

12013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见附件1)。

2、其它年份的逾期未结题项目,以及已申请结题但审查未通过的项目(见附件1)。

3、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

二、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办公室老师)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对于逾期未申请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且直接影响我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研究成果必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纸质材料和相应电子文档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办公室老师)汇总。结题材料包括: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档发科研秘书汇总)。

(2)《结题报告》(附件3-4),连同证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请在论文的标注上用荧光笔作好醒目标识,以便审核。

重点、青年、开放基金、委托项目的结题材料要求白色铜板纸封面装订,一般项目简单装订即可。

(3)《研究报告》(附件5),一式一份。

3重点、青年、开放基金、委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请自行联系5名高级职称专家签署结题验收意见,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2名。一般项目无需联系专家签署结题验收意见。   

4、请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的纸质结题报告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汇总后报送科技处,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nkejichu@aliyun.com

5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31219-20日。

6项目结题的结果将作为计算各有关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题率”的依据和来年项目申报指标的重要参考。如逾期不办理结题手续,教育厅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相关科室联系。

联系人:刘双清      846180348034

曾  桦  846384168416

 

附件12013年度须结题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xls(科研管理系统--综合办公--通知公告下载)

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模版).xls.xls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一般项目).doc.doc

附件4: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重点、青年、开放、委托项目).doc.doc

附件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版).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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