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6/03/03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基金委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80万元/项(总经费),资助期限4年(2017.01-2020.12)。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25万元/(总经费),资助期限3年(2017.01-2019.12)。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未满40周岁[19761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未满35周岁[198111日(含)以后出生]

3、其它类型项目,请按照基金委发布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有关要求申报。科技处为每位申请者购买了纸质版《项目指南》,届时将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分发给申请人。

二、项目申请须知

1、所有类型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已有ISIS系统帐号的申请人使用原帐号,忘记帐号的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界面通过申请人邮箱找回;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职称、电子邮箱和所在学院发邮件到科技处邮箱hnkejichu@aliyun.com,科技处根据以上信息申请开通帐号后回复邮件到申请人的邮箱已有申请帐号的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后可以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科研成果信息;初次申请人先获取帐号后再登录填写。

2、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依托单位管理费,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三、限项申请规定

1、前两年(本次指2014年和2015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6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本次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优青、杰青申请时不限项。

3、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52015年已获得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6、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四、对学院的有关要求

1、各有关学院要指定一位主管院领导牵头负责,全面总结上一年项目申报工作,认真抓好本年度项目组织申报。积极组织动员,凡未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新进青年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各学科(学术团队)领衔人(带头人)应组织本学科或学术团队成员积极申请,特别是要指导新进教师、青年教师科学选题,合理设计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等。

2、各有关学院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帮助和引导申请者加强与同行专家的交流与探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提升项目整体申报质量。

五、申请人注意事项

1、为避免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申请人应逐项阅读项目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常用下载参考资料下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在安排项目组成员时,务必进行高级称职人员获资助(含参加)项目查询,注意查看我校在研基金项目主持和参与人员统计表(同上下载),结合今年的申请情况,避免人员超项。

2、凡是参与外单位申请的项目,请项目参与人填好2016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参与人承诺书(同上下载),带上留科技处存档的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页先到科技处登记备案后,再到校办(行政楼210室)盖章。

六、申报时间节点

112月,学院组织发动动员,项目申请人准备申请书,学院开展学术交流、组织专家论证。

233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申报,操作流程:打开IE游览器登陆科研管理系统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将项目名称和项目组全体成员填写完整,以便科技处进行人员超项检查和项目信息统计。新进教师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增加学校科研系统帐号。

337日前,申请人将PDF版本的完整纸质申请书稿(在ISIS系统中先保存暂不提交),普通装订1份交科研秘书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

     4310日前,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反馈修改建议给各学院(项目申请人)。


5314日前,申请人将定稿检查无误的申请书在基金委ISIS系统中在线提交请慎重提交,退回操作较麻烦)。科技处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网上确认,当申请书状态变成NSFC未审核”时,表明依托单位已经确认;如审核未通过,请申请人根据系统中的退回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依托单位确认后申请人方可从系统下载装订PDF版本的申请书,纸质与电子档的版本号应完全一致。申报材料请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材料包括: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申请人承诺书和形式审查自查表各1份。

   申请书报送要求:

终稿纸质申请书及附件(特指有关推荐信、同意函、证明信等,科研成果均不需纸质)装订成一本。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封面装订,原件一式2份(签字盖章页单独1页、正楷字体签字、不能用个性签名、签名须和打印体姓名完全一致,有合作单位的盖好法人公章),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315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材料包括:学院的项目申请报送报告及项目汇总表、全部申请书、申请人承诺书和形式审查自查表。

     7314-15日,科技处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上报。

七、有关附件及参考资料

     请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常用下载参考资料,自行下载查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双清  84618034(8034)  科技处104室   hnkejichu@aliyun.com

   伍小松  84635409(5409)  科技处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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