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5/02/23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基金委的有关通知和《项目指南》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面上项目——资助强度平均8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2016.01-2019.12)。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平均25万元/项,资助期限3年(2016.01-2018.12)。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未满40周岁[197511(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未满35周岁[198011(含)以后出生]

3、其它类型项目,请按照201511以后基金委发布的《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有关要求申报。科技处购买了纸质版《项目指南》(纸质版项目指南比电子版更加具体详细),届时将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请申请人学习传阅;申请人也可以在基金委网站上浏览电子版《项目指南》。

二、项目申请的变化

1所有类型项目实行网络申报。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已有ISIS系统帐号的申请人使用原帐号,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职称、电子邮箱和所在学院发邮件到科技处邮箱hnkejichu@aliyun.com,科技处根据以上信息申请开通帐号后回复邮件到申请人的邮箱;忘记帐号的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界面通过申请人邮箱找回)。

2项目经费预算更加具体。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依托单位管理费,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三、限项申请规定

1前两年(本次指2013年和2014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5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本次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

3、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2014年已获得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15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5、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6、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四、对学院的有关要求

1、各有关学院要全面总结上一年项目申报工作,认真抓好本年度项目组织申报。指定一位主管院领导牵头负责,积极组织发动、合理安排申报,凡未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各学科学术团队带头人(领衔人)应组织本学科或学术团队成员积极申请,特别是要指导新进教师、青年教师科学选题,合理安排项目组成员、选择合适项目类型等。

2、各有关学院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帮助和引导申请者加强与同行专家的交流与探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提升项目整体申报质量。

五、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首先登录“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申报,操作流程:打开IE游览器登陆科研管理系统─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将项目名称和项目组全体成员填写完整,以便科技处进行申报人员统计和超项检查。新进老师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增加科研系统帐号。

2、已有申请帐号的申请人登录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科研成果信息;初次申请人先获取帐号后再登录完善。

3、为避免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申请人应逐项阅读“项目申请人承诺书”和“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常用下载→参考资料下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在安排项目组成员时,务必进行高级称职人员获资助(含参加)项目查询,注意查看“我校在研基金项目主持和参与人员统计表”(同上下载),并结合今年的申请情况,避免人员超项。

4凡是参与外单位申请的项目相关老师须填好“鉴印审批单”和“2015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参与人承诺书”(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常用下载→参考资料下载),带上留科技处存档的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页先到科技处基础研究管理科登记备案,然后再到校办(行政楼210室)盖章。

六、申报时间节点

139前,项目申请人将完整纸质申请书第1稿(在系统保存后生成的PDF格式),普通装订1份交科研秘书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

2312前,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联系校内外专家初评并提出修改建议,反馈形式审查和修改建议。

3314前,项目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最终定稿之后,由申请人在线上传至基金委ISIS系统,提交成功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装订PDF版本的申请书,提交科研秘书报送科技处。申请人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申请人承诺书和形式审查自查表各1份。

      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学院报送的材料包括:学院的项目申请报送报告及项目汇总表、全部申请书、申请人承诺书和形式审查自查表。请最迟于3月16日上午9点前完成。

4314-15日,科技处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网上确认,汇总上报。

七、材料报送要求

终稿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特指有关推荐信、同意函、证明信等)装订成一本。双面复(打)印、白色铜版纸封面装订,原件一式两份正楷字体签字签名须和打印体姓名完全一致,署日期、合作单位盖章),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八、有关附件及参考资料

    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常用下载→参考资料,下载查阅

 

           人:刘双清  846180348034  科技处104

                                 伍小松  846354095409  科技处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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