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基金办下发的《关于做好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进行结题与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范围
1、2010年(含2010年以前)立项的项目。(见附件)
2、2010年之后立项已达到结题要求的可提前结题(自愿申请)。
二、一般项目结题需达到的标准(重点、杰青项目按照项目合同书验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1、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申请并授权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3、省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973、863计划(含子课题)、国家基础研究计划、国家攻关计划、省级重大项目计划资助;
4、国内刊物发表的论文,其刊物的影响因子累计至少达到0.6;
5、在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6、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至少1篇(附检索证明);
7、撰写专著1部。
三、具体要求
1、一般与青年基金项目的结题材料,需将结题报告与合同复印件、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白色铜板纸封面,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科技处科技经费科(科技处101室)、审计处(思源馆218室)审核盖章。
2、重点、杰青项目需参加验收,请项目负责人先根据通知要求准备验收材料,验收材料报送份数及验收具体时间等候省基金办进一步通知。
3、材料受理时间: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刘双清 谭洁 联系电话:84618034(8034)
QQ群:174742333
附件:(科研管理系统--综合办公--通知公告下载)
1、2013年须结题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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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验收工作的通知(省基金办)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总结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成效,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我办拟对2010年及以前年度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结题与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范围:2006年至2010年未结题的一般、青年、院校联合、省市联合一般项目、青年人才培养一般项目等,没到结题时间的项目,达到结题要求的可提前结题。
2、结题项目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基金办备案。
3、结题项目由评估中心分两次集中受理,时间分别为:2013年1月21-25日和2013年5月23-30日。
4、材料准备:(1)《结题报告》,报告样式请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首页(http://www.hnst.gov.cn/)“样本下载”栏中下载;(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合同书复印件(滚动合同不需要准备);(3)研究成果复印件等;(4)结题报告与合同、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依托单位先进行审核;(5)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3,由依托单位提供,无汇总表的不接受该单位结题材料)
二、验收要求
1、范围: 2010年度资助立项的创新研究群体、杰出青年基金、重点及省市联合重点项目及以前年度申请延期验收的重点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
2、材料准备:(1)《验收评价报告》,报告样式请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首页(http://www.hnst.gov.cn/)“样本下载”栏中下载;(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合同书复印件(滚动合同不需要准备);(3)研究成果复印件等;(4)省市联合重点项目须附企业对项目的评价报告;(5)所有附件须扫描后做成电子版附于《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评价报告》后;(6)重点项目准备5分钟ppt,省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及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准备10分钟ppt,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准备15分钟ppt。(格式见附件2);(7)现场考核考评材料(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供)。
三、其他有关要求
1、请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做好结题项目材料的审核、验收项目材料的准备、初审及现场考察,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结题与验收材料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科技局,科技局审核后交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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