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2012/08/16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基金办通知,2013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资助强度:

  1、资助类别: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含湘潭市、衡阳市、常德市、株洲市联合基金重点和一般项目)。

2、资助强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50万元;杰出青年基金项目30万元;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3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20-3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地球科学和管理科学不设重点项目。

3、项目研究期限:三年20131-201512月)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条件

1)凡我校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相关申报指南(见附件)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2)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申报期间不受理项目结题。

3)申请者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3项中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1项。即: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一种类型的项目1 项,若没有申请项目可以参加3 (其中1 项为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的申请。

4)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11以后出生),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已入选国家级或省部级的学术人才支撑计划;研究群体应有3-5位研究骨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

5)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11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国家科研项目,项目组2/3以上成员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须两名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国务院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排名在前五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在前两位)者;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学习或访问一年以上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或学历证书,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的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6)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11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7)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11以后出生),已获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申请项目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和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按条件采取自由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2)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字。

3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

4)申请书中如有外单位合作者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纸质申请书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3、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请使用2011年制的项目申请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网址:http//jj.hnst.gov.cn),申请者必须按申请类别使用各类项目申请书,填报时严格对照“2013湖南省自然科学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撰写。

首次申请的老师,请登录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87.87.49/pms-hn/,申请注册用户名后(进入系统后点击右上角的自科申报人注册),按类别要求填报申请书。以往注册过用户名的申请人,使用原用户名申报,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与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咨询联系。联系电话:88988950 李华、蒋明艳 

2此次项目申请还须通过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同时进行申报。请项目申请人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依次点击“科研项目”-“项目申报”-201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将申请人、项目名称和项目组全体成员填写完整,并在申请书定稿后上传电子版。未登录系统填报的不予推荐上报。

3)我校注册代码:1007A。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学科代码可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4)项目申请书请用白色铜版纸封面装订。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表一)(表二)2份,(表一)(表二)分开装订;创新研究群体、杰青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2 份。可证明申请人身份、能力和水平的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请装订在申请书(表一)的最后,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5正式上报的项目申报书必须是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导出的带有水印的申报书。网上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谨慎提交。导出的申请书内容不能修改,但可略做排版使之美观,网上和纸质内容要严格一致。

  4、时间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在911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报送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送科技处,受理时间:91011逾期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推荐上报。

三、联系方式:

人:刘双清   谭洁        

联系电话:846180348034  

QQ174742333

附件: 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湖南省自科基金合作协议书模板(省市联合基金使用).doc

      2013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学校科研拨款银行账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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