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1/03/22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开展高校自主创新工作,根据湘教通[2011115号“关于申报2011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http://218.75.242.253/keji/detail.php?id=65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产学研合作,推进高校科学研究积极对接产业,主动服务我省“四化两型”建设,重点支持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与我省“四化两型”特别是新型工业化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应用问题研究。

二、主要立项范围

    2011年项目主要立项范围包括:与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与我省“四化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重大应用问题研究;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形成科研特色与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限额

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均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应根据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需要,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安排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各学院学术委员会限评审推荐1-2项重点/青年项目,2-3项一般项目。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程序要求、材料格式及查新要求等,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2次修订)(见附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学校一律不予推荐(超项检查核对表已发各单位科研秘书)(1)湘教通[2011112号文件中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不准申报。(2)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新的项目。(3)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2项。(4)已主持过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次申请一般项目。

3、此次项目申请从“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请项目申请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依次点击“科研项目”─“项目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然后从操作栏进入申报,填报相关项目信息,申请人、项目名称和项目组全体成员必须完整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定稿后压缩打包作为附件上传提交。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教育厅。推荐上报的重点项目需补充项目科技查新报告(查新合同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综合办公--参考资料下载)。

五、填写项目申请书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要求。

1)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2)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201111未满40周岁。

3)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

2、申请书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书封面所属学科必须按湖南高校科技网公布的二级学科名称填写。(http://218.75.242.253/keji/var/usr/15/rar/常用资料/0803115781.xls

2)申请经费数:重点项目8-10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自科/社科)1/0.5万元。

3)各类项目的研究开始时间统一为20119月,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3-5年,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

六、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科研项目需报送项目申请书,其中纸质项目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同时上传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至科研管理系统。相关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清单(自己用word做一页纸)、查新报告(仅重点项目需要)、相关附件(包括论文、著作、专利和获奖等,顺序与附件清单保持一致)。

2、有关表式和管理办法可从湖南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下载,http://202.197.224.19http:// 218.75.242.253

3请项目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统一交各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按《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格式要求汇总(汇总表需科研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纸质申请书和汇总表一并在2011412前报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也同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双清     刘侃莹

联系电话:846180348034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1年版).doc

学科代码.xls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