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科技厅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4/06/23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44号)和省科技厅有关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现就2013年度省科技厅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湖南省科技厅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评价依据
    《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湘财企〔200846号),《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计字〔20101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以及省级有关科学发展计划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
    
三、评价内容
    ()资金项目目标设定情况;
    (
)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情况;
    (
)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
)资金使用效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省财政厅和省科技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及绩效评价报告审核。
    
(二)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省财政厅委托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绩效评价,由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实施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
    
(三)项目自查。各单位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查由项目负责人填报《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附件2),撰写《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提纲见附件3)。

项目绩效评价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于630报送至科技处,报送材料包括: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附件3还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签名)。
    (四)绩效自评。学校负责对各项目上报情况进行审查,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各项目绩效报告和填报的基础数据表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相关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五)中介机构现场评价。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各项目自评材料及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确定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现场评价,核查项目管理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管理、财务账目情况、资金使用效果以及其他基础信息,了解科学发展计划专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评价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汇总各市州和省本级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于7月上旬形成绩效评价初报告。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绩效自评和材料收集、分析、上报等工作。

 

校科技处联系人:科技计划管理科      846384168416

                基础研究管理科  刘双清  846180348034

                    

电子邮箱:hnndkjc@163.com

 

附件1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项目表(科研管理系统-综合办公-通知公告下载
附件2: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xls
附件3:2013年度科学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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