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更新)

时间: 2014/06/13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教育厅项目每年6月、12月各有一次结题材料受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范围

12014年研究年限到期的项目,之前已申请结题但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其它年份的逾期未结题项目(附件1)。

2、未到研究年限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自愿申请结题,立项须满两年)。

二、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有关学院科研秘书(职能处室办公室)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项目结题工作取得实效。对于逾期未申请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做撤项处理,且直接影响我校明年教育厅项目的申报指标。按照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项目编号”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项目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根据教育厅科技处的最新通知,从今年6月份起,项目结题工作需同时进行网上填报(本次系统开放时间是615-26)。申请人申请结题请用IE游览器选择“结题登录”用户登录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用户名:项目编号,密码:负责人姓名(汉字),进入系统看到自己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点成果申报,填报录入成果信息,上传结题报告。最后点击申请结题,上传到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因该系统初次投入使用,还在调试完善中,建议先准备纸质结题材料,6月20日以后再完成网上填报。

3、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纸质结题材料,交科研秘书(职能处室办公室)汇总。结题材料包括: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档发科研秘书汇总)。

(2)《结题报告》(附件3-4),连同证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请在论文标注上用荧光笔作好醒目标识,以便审核。

重点、青年、开放基金、委托项目的结题材料要求白色铜板纸封面装订,一般项目简单装订即可。

(3)《研究报告》(附件5一般项目不需要,其它类型项目需要),一式一份。

4重点、青年、开放基金、委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请自行联系5名高级职称专家签署结题验收意见(模版在附件4中),其中本校专家最多2名。一般项目无需联系专家签署结题验收意见。   

5、请科研秘书(职能处室办公室)将本单位的纸质结题报告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汇总后报送科技处,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nkejichu@aliyun.com材料受理日期延迟到:2014625-26日。

6项目结题的结果将作为计算各有关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结题率”的依据和来年项目推荐指标的重要参考。如逾期不办理结题手续,教育厅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相关科室联系。

联系人:刘双清(自科)  846180348034

  专(社科)  846384168416

 

附件12014年度需结题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xls(科研管理系统--综合办公--通知公告下载)

附件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模版).xls.xls

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一般项目).doc.doc

附件4: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重点、青年、开放、委托项目).doc.doc

附件5: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版).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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