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台政策:500万元重奖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者

时间: 2009/04/17   作者: 综合科   点击:

    4月10日,学校出台奖励政策,对以学校为主持单位完成并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者,除国家给予的奖励外,学校另配套奖励500万元。奖励政策还规定,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和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论文,每项配套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其他等次的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和国家教学成果奖者,分别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

    第七次党代会召开后,学校开始了由外延规模扩展为主向内涵质量提升为主转变,进入了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新时期。学校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员工潜心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重奖措施,对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业绩并对学校地位和声誉提升产生重要影响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重奖,奖励的重心向教学、科研工作一线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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