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7/01/13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项目申请人: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基金委的有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组织申报

1、各有关学院要指定一位主管院领导牵头负责,全面总结上一年项目申报工作,充分组织发动,认真抓好本年度项目申报,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教师、新进青年教师必须申报。各学科(科研团队)带头人应组织本学科或科研团队成员积极申请,特别是要指导新进教师和青年教师科学选题,合理设计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等。

2、各有关学院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帮助申请者加强与同行专家的学术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合作,切实提高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二、项目类型

按照国家基金委网上发布的《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有关要求申报。科技处为申请人购买了纸质版《项目指南》,届时将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分发给项目申请人。

三、项目申请须知

1、所有类型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已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使用原帐号,登录系统后可以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科研成果信息,忘记帐号的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界面通过申请人邮箱找回;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职称、电子邮箱和所在学院发送到科技处邮箱hnkejichu@aliyun.com,科技处统一进行人员添加,届时系统将发送登录邮件至新添加人员的邮箱,新添加人员通过邮件中附带的激活链接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登录系统使用。

2、申请书中项目的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根据项目类型,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即:起始时间都为2018年1月1日,终止时间为20**年12月31日。

3、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详见附件: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编报须知。

四、限项申请规定

1、前两年(本次指2015年和2016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7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本次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优青、杰青申请时不限项。

3、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5、上一年度已获得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6、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五、申请人注意事项

1、避免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申请人应逐项阅读“项目申请人承诺书”和“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常用下载→参考资料下载),严格按照形式审查的有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在安排项目组成员时,应进行高级称职人员获资助(含参加)项目查询,注意查看“我校在研国家自科基金项目主持和参与人员统计表”(同上下载),结合本年的申请情况,杜绝人员超项。

2、关于我校老师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的说明。请项目参与人填好“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参与人承诺书”(同上下载),带上留科技处存档的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页先到科技处登记备案后,再到校办(行政楼210室)盖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关于我校项目申请中有外校人员参与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说明。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申请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

4、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上传要求(逐项上传):

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2)如上传专著,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应提供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奖励证书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4)如上传专利或其他公认突出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6)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在站博士后申请人的依托单位承诺函、不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和相关说明材料、伦理委员会证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部分和正文“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特别提示:附件第(6)项需提供纸质原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同报送。

5、2月28日前,申请人应登录“湖南农业大学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申报。操作流程:打开IE游览器,登陆科研管理系统─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将项目名称和项目组全体成员填写完整,以便科技处进行人员超项检查和项目信息统计。新进教师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增加科研管理系统帐号。

六、申报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

(2017年1月)

学院组织动员及撰写申请书

各学院邀请有关方面专家举办专题报告,进行专题指导,组织发动教师积极撰写申请书。

第二阶段:

(2017年1-2月)

学院初审及同行专家评议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书初稿。

各单位组织专家从选题、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前期基础等方面对申请书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及时根据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申请书内容。

第三阶段:

(2017年2月)

申请人完善申请书

申请人根据所在单位反馈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

第四阶段:

(2017.3.7前)

学院收集汇总申请书第1稿

申请人将PDF版本的完整纸质申请书(申报系统中先保存暂不提交),普通装订1份交科研秘书汇总,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

第五阶段:

(2017.3.10前)

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反馈给各学院。

第六阶段:

(2017.3.13前)

 

申请人提交正式版申报书

1、申请人将定稿检查无误的申请书在申报系统中提交(请慎重提交,退回操作较麻烦)。

2、科技处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网上确认,当申请书状态变成NSFC未审核时,表明依托单位已经确认;如审核未通过,请申请人根据系统中的退回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依托单位确认后申请人方可从系统下载装订PDF版本的申请书,纸质档与电子档的版本号应完全一致。

3、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材料包括: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申请人承诺书1份、形式审查自查表1份。申请书报送要求:

申请书及附件(特指有关推荐信、同意函、证明信等,科研成果不需纸质)装订成一本,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封面装订,原件一式2份(签字盖章页单独1页、正楷字体签字,不能用个性签名,签名须和打印体姓名完全一致,有合作单位的盖好法人公章),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第七阶段(2017.3.13-15)

1、各学院审核申请书

2、科技处受理申报书

1、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核对项目是否已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全部项目成员是否签名等,核对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报送报告以及项目汇总表、全部申请书、申请人承诺书、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

2、科技处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上报电子版申请书。

2017.3.16

汇总、盖章

科技处报送纸质版申请书到国家基金委。

七、项目申报有关附件及参考资料

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常用下载→参考资料,自行下载查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双清  84618034(8034) hnkejichu@aliyun.com

   伍小松  84635409(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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