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时间: 2016/12/14   作者: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通知要求,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因明年开学后马上要进行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很紧,项目结题请务必于2017年1月12日前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注意事项

1此次项目结题的具体要求,请参照“2016年项目结题工作流程表”(附件1)。

2、项目负责人(见附件2打开国家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按要求(见附件3)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应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3项目完成的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进行标注,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待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可在结题后3年内通过ISIS系统提交。

4、项目负责人应参照《项目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并按照项目支出明细据实填写经费决算表,经费开支与预算不符时,应在经费使用说明栏内加以详细说明。在结题报告提交之前,项目负责人须先到计划财务处科技经费科核对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结余经费在项目结题后还可再使用2年。

5、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6、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国家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二、纸质结题材料受理

时间:2017年1月12日—13日,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地点:科技处104室基础研究管理科。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科学技术处联系人

刘双清   办公电话: 84618034(8034) 

伍小松   办公电话: 84635409(5409)

2、计划财务处联系人

陈凌健  办公电话: 84617038(7038)

陈良凤  办公电话: 84618719(8719)

 

附件:(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在相应通知中下载)

1、2016年项目结题工作流程表

2、2016年度需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填写注意事项

点击下载文件: